作者calladito (hasta la vista)
看板LAW
標題[請益] 行人過失傷害刑事訴訟
時間Fri Apr 21 15:05:38 2017
請教各位先進
原PO家人為被告(刑事過失傷害)
原告為90歲以上老奶奶(平日有請看護照顧)
事發地點 下雨天的菜市場
當天看護休假,被告人在主幹道牽著腳踏車,人停在路中央找要買的菜,
突然原告從右邊小巷斜行走出來,左手拿雨傘右手拉菜籃車,
因人瘦小視野幾乎被大傘遮住,或誤判與腳踏車的距離,後輪勾到單車右後方,
原告站不住、左手甩掉傘、坐下,過一會兒再後躺在地上,
她可能想拉開菜籃車,但無法,導致反方向重心不穩,跌坐在單車右後方,
跌坐後,她坐不住再躺下去。眾人拉扶她起來,
被告左手扶車,伸出右手拉她起來,並沒有肇逃,
警察來時未當場照相,是疏忽,因幾乎位置都沒移動,
原告從跌躺被拉起,緊緊拉住原告右手,逼他身分證給她,
眼看沒法跟她說理,只好把腳踏車脚架踩下,想拿手機,但左手也被她使勁抓住,
她一直向圍觀的人呼喊要叫救護車,但無人回應,於是被告趁機掙脫打110報警,
目睹這一幕的路人紛紛為他打抱不平,認為老奶奶跌倒全歸責於被告有欠公允。
後來於調解庭對方兒女提出住院報告,腦出血+腰椎骨折,求償300多萬,我們無法接受
現場沒有監視器,但菜販認為錯在原告老奶奶,
目前要進入偵查庭階段,被告認為自己沒有錯不需要請律師也會贏,我是不那麼樂觀
請教大家以這樣的情形,原告會敗訴嗎? 請求提供一點寶貴意見,拜託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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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9301040: 過失傷害成立,也不可能賠這麼多 04/21 15:24
2F:推 KKyosuke: 90歲以上自己去擁擠的市場買菜,甚至很難證明有過失可 04/21 17:18
3F:→ KKyosuke: 言 04/21 17:18
4F:→ KKyosuke: 市場哪有不碰到人的道理。 04/21 17:18
5F:推 KKyosuke: 除非該地禁止腳踏車進入…應該不至於吧 04/21 17:20
6F:推 Beijingman: 只有人死掉才會賠的到300萬以上... 04/21 22:05
7F:→ calladito: 腳踏車進入是可以的,那是一般柏油路 04/21 23:17
8F:推 purplewind: 法律諮詢先請問是否需要請律師吧~個人建議 04/22 02:53
9F:→ a9301040: 這個案子最好請律師,哪來自信... 04/22 09:59
10F:推 Nipperdey: 建議委任律師處理 04/22 14:05
11F:→ tentaikanso: 自認沒錯,跟法律程序上要怎麼主張是兩回事。 04/22 14:20
12F:→ tentaikanso: 法庭就是依靠證據想辦法讓事實再現的地方,不懂程序 04/22 14:21
13F:→ tentaikanso: 不會主張,那一樣不會贏。 04/22 14:22
14F:→ calladito: 謝謝樓上幾位前輩的建議,家人想拖到一審再請律師,我 04/22 16:43
15F:→ calladito: 也怕太晚... 04/22 16:43
16F:→ KKyosuke: 重傷癱瘓是可能賠得比人死還多啦 但是不是這個case.. 04/22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