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lladito (hasta la vista)
看板LAW
标题[请益] 行人过失伤害刑事诉讼
时间Fri Apr 21 15:05:38 2017
请教各位先进
原PO家人为被告(刑事过失伤害)
原告为90岁以上老奶奶(平日有请看护照顾)
事发地点 下雨天的菜市场
当天看护休假,被告人在主干道牵着脚踏车,人停在路中央找要买的菜,
突然原告从右边小巷斜行走出来,左手拿雨伞右手拉菜篮车,
因人瘦小视野几乎被大伞遮住,或误判与脚踏车的距离,後轮勾到单车右後方,
原告站不住、左手甩掉伞、坐下,过一会儿再後躺在地上,
她可能想拉开菜篮车,但无法,导致反方向重心不稳,跌坐在单车右後方,
跌坐後,她坐不住再躺下去。众人拉扶她起来,
被告左手扶车,伸出右手拉她起来,并没有肇逃,
警察来时未当场照相,是疏忽,因几乎位置都没移动,
原告从跌躺被拉起,紧紧拉住原告右手,逼他身分证给她,
眼看没法跟她说理,只好把脚踏车脚架踩下,想拿手机,但左手也被她使劲抓住,
她一直向围观的人呼喊要叫救护车,但无人回应,於是被告趁机挣脱打110报警,
目睹这一幕的路人纷纷为他打抱不平,认为老奶奶跌倒全归责於被告有欠公允。
後来於调解庭对方儿女提出住院报告,脑出血+腰椎骨折,求偿300多万,我们无法接受
现场没有监视器,但菜贩认为错在原告老奶奶,
目前要进入侦查庭阶段,被告认为自己没有错不需要请律师也会赢,我是不那麽乐观
请教大家以这样的情形,原告会败诉吗? 请求提供一点宝贵意见,拜托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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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9301040: 过失伤害成立,也不可能赔这麽多 04/21 15:24
2F:推 KKyosuke: 90岁以上自己去拥挤的市场买菜,甚至很难证明有过失可 04/21 17:18
3F:→ KKyosuke: 言 04/21 17:18
4F:→ KKyosuke: 市场哪有不碰到人的道理。 04/21 17:18
5F:推 KKyosuke: 除非该地禁止脚踏车进入…应该不至於吧 04/21 17:20
6F:推 Beijingman: 只有人死掉才会赔的到300万以上... 04/21 22:05
7F:→ calladito: 脚踏车进入是可以的,那是一般柏油路 04/21 23:17
8F:推 purplewind: 法律谘询先请问是否需要请律师吧~个人建议 04/22 02:53
9F:→ a9301040: 这个案子最好请律师,哪来自信... 04/22 09:59
10F:推 Nipperdey: 建议委任律师处理 04/22 14:05
11F:→ tentaikanso: 自认没错,跟法律程序上要怎麽主张是两回事。 04/22 14:20
12F:→ tentaikanso: 法庭就是依靠证据想办法让事实再现的地方,不懂程序 04/22 14:21
13F:→ tentaikanso: 不会主张,那一样不会赢。 04/22 14:22
14F:→ calladito: 谢谢楼上几位前辈的建议,家人想拖到一审再请律师,我 04/22 16:43
15F:→ calladito: 也怕太晚... 04/22 16:43
16F:→ KKyosuke: 重伤瘫痪是可能赔得比人死还多啦 但是不是这个case.. 04/22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