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chan (shachan)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車禍刑事民事
時間Thu Apr 13 22:30:57 2017
文長.
事發地點:老家離島
簡述事由:我方為被告。
家人上班載貨途中發生車禍,我方為直行車車速70幾,對方老人家騎機車突然左轉,
導致碰撞,對方送醫不治。
鑑定報告僅表示雙方同為肇事原因。
家人因業務過失死罪被檢查官提起公訴,先前已開過刑事準確程序庭,
準確程序庭中死者家屬要求調閱路口監視器,
其實在發生車禍隔天,我們這邊就已打電話去警察局,說對向路口有監視器要調閱,
但幾天後,警察回覆,沒有拍到,我們的行車紀錄器也沒拍到。
死者家屬向我家人及公司老闆提起刑附民訴訟,
死者家屬要求700萬賠償金,
我們這邊公司保險內部核算僅會賠到約200萬,也與死者家屬談過,
死者家屬想要更多的賠償金,不願和解,
對方已領強制險200萬,
我家人這邊剛出社會沒存款,頂多想辦法幫忙湊到20萬,對方家屬嫌太少,
今天接到法院開庭傳票在5月,要開損害賠償,準確程序庭及調解,
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 粗淺不懂 不好意思,
有查了些資料,但還是有些問題想要詢問:
1.如果沒有委任律師,打算自己打官司,
刑事起訴部分,檢查官以依當時情形又無不能注意之情形,竟疏於注意,及超速起訴,
這比較不知道如何反駁,所以這只能依法院判決。
但刑附民之損害賠償部分,
我查到直接利害關係或至親是可以擔任訴訟代理人,
因為家人比較不會講話,我想擔任他刑附民部分的訴訟代理人,
在法庭上說明對方所要求賠償金不合理、
依民法217條縱有過失,請求過失相抵等,
那我需要事先申請擔任訴訟代理人嗎?是向法院申請嗎?
2.上面有提到死者家屬在刑事準確程序庭要求調閱路口監視器,
法官說會用最速件去調,那我要從何得知,
到底有沒有調到呢?雖說我家人事發隔天就打去警察局要求調閱了,
因為當時警察請我家人要盡量提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3.依民法損害賠償可以請求扶養費、殯葬費、精神賠償(慰撫金),
那想問死者家屬請求父親生前所領的月退俸及母親的半退俸,將近550萬,
這是否合理呢?
就我網路上查到的資料,對方家屬皆成人,且並沒有不能維持生活需受扶養之要件,
故應沒有扶養費之賠償,殯葬費、精神賠償金是有的,
那對方要求的父母親生前所領的月退俸及半退俸的損害賠償是
屬於民法上的那一條法條依據呢?
4.另外我有查過老家法院歷年的一些類似致死車禍的判決,
好像父母親生前所領的月退俸及半退俸的損害賠償,
法官好像都沒同意這部分的賠償,有例外嗎?
5.另外在收到起訴書後15日內可以提出答辯狀,最遲在辯論前,那如果我自己寫答辯狀,
那是寫好直接寄去法院就好了嗎?還是分別寄給法院跟原告呢?
下面是不專業但一直困擾我的關於委任律師的問題:
6.如果我打算在老家找律師幫忙打官司的話:
同一位律師,有可能同一案件同時接受被告及原告之委任嗎?
因為老家律師不多,手指數的出來,委任老家律師的律師費用較便宜外,
也可以省掉每次開庭律師搭機到離島的食宿及交通費。
7.跟上題有點類似,如果我想委任的律師認識對方,
那律師還會接受我的委任嗎?會用心幫我打官司嗎?
(我不知道律師是否認識原告,假設)
8.如果我想請律師,且我從沒有接觸過這位律師,不是應該跟對方談過,
覺得這位律師會積極幫我處理官司,才委任他,
但印象中好像從見到律師就開始算費用,那我怎麼做比較及詢價呢?
是有網路上詢過價,回信的都是台灣中南部的律師,
但一直無法決定,原因就是不認識這位律師怎麼知道他會不會積極幫我處理官司呢?
另一個原因就是費用真的貴。另外因為我人在台北,
找中南部的律師光下去的車錢就是一筆不小的花費。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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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entaikanso: 進行附帶民事訴訟的前提是被告刑事有罪...而刑事有罪 04/13 22:35
2F:→ tentaikanso: 的情況下,附帶民事訴訟通常也都不會勝訴。 04/13 22:36
3F:→ yesohya: 1.法院可以不准 有的法官是幾乎不准的 04/13 22:37
4F:→ tentaikanso: 民事的訴訟代理人以律師為主,不具律師身分通常也要 04/13 22:37
5F:→ tentaikanso: 有法律背景才行,沒有法律專業的,法官也怕損害當事 04/13 22:38
6F:→ tentaikanso: 人權益被上訴,通常不會准。 04/13 22:38
7F:→ tentaikanso: 然後律師不能同時擔任原被告的律師,就算先前擔任過 04/13 22:38
8F:→ tentaikanso: 一方的律師,後來解除委任也不能擔任另一方的律師。 04/13 22:39
9F:→ tentaikanso: 律師要確定開始諮詢才會計算時間收諮詢費,很多事務 04/13 22:40
10F:→ tentaikanso: 所也有提供首次諮詢免費的服務,原PO如果沒有法律專 04/13 22:41
11F:→ tentaikanso: 業,勸你還是請律師吧,為了省幾萬塊可能導致未來幾 04/13 22:41
12F:→ tentaikanso: 百萬的賠償跟前科,怎麼看都不划算。 04/13 22:42
13F:→ shachan: 謝謝回復 04/13 22:51
14F:→ a9301040: 看看法扶能不能幫你 04/13 23:09
15F:→ maniaque: 本案是死亡案件,好像很少會給你刑附民,會分民事案出來 04/13 23:14
16F:推 a3567152: 感覺對方家屬錢很會算.. 04/13 23:35
17F:推 milk7054: 法扶對於勝率不高案子愛理不理,而且又是交通事故,通常 04/14 07:18
18F:→ milk7054: 是叫你自己去警察局問 04/14 07:18
19F:→ milk7054: 警察也只會跟你說你的肇責大,所以要和解... 04/14 07:19
20F:→ milk7054: 被告就委任代理人 04/14 07:22
21F:→ milk7054: 先看一審結果吧,對方要求700萬也是賭你們刑事要和解, 04/14 07:43
22F:→ milk7054: 如果下定決心進去蹲個一年,民事判賠也不見得如他們所願 04/14 07:43
23F:→ milk7054: 700萬,民事判賠還要乘以肇責比例,譬如3成,就是700萬* 04/14 07:51
24F:→ milk7054: 0.3=210萬 04/14 07:51
25F:→ milk7054: 精神慰撫金,法官會看當事人收入情況衡量,可能遠低於70 04/14 08:00
26F:→ milk7054: 0萬。所以700萬值不值得,看當事人想不想留前科而已 04/14 08:00
27F:→ milk7054: 雙方保險公司各出200萬,加上收入情況不佳,你們民事可 04/14 08:05
28F:→ milk7054: 能不需要額外出錢 04/14 08:05
29F:→ milk7054: 與其請律師不如省起來當和解賠償 04/14 08:09
30F:→ milk7054: 撫養費以不能維持生活為限,法院會調對方家屬財稅資料 04/14 08:29
31F:→ milk7054: 退休金以生存為前提,人死了被害人以外的人當然不能請求 04/14 08:39
32F:→ milk7054: 退休金賠償 04/14 08:39
33F:→ maniaque: 勞動力減損可以求償,至於月退休金請領?看訴訟技巧吧 04/14 09:40
34F:→ maniaque: 拿平均餘命來算,但至於遺屬年金部分,現在就開始領了吧 04/14 09:41
35F:→ maniaque: 也就是月退當事人死亡->配偶領月退半俸 04/14 09:42
36F:→ maniaque: 算到平均餘命為止,還可以再扣除"應支出項目" 04/14 09:43
37F:→ maniaque: 也就是 A 活著,月領 30000月退,死亡後,配偶領15000 04/14 09:43
38F:→ maniaque: 那A活著,每個月開銷10000. 04/14 09:44
39F:→ maniaque: 所以當A 活著,配偶B 不可能領半月退,而每個月A還要支10k 04/14 09:44
40F:→ maniaque: 當A活著,每個月實質收入是20000(30000-10000) 04/14 09:46
41F:→ maniaque: 那現在A死亡,等同10000支出消失,B配偶淨領15000 04/14 09:47
42F:→ maniaque: 所以,訴訟就可以說只要支付差額5000(20000-15000) 04/14 09:48
43F:→ Fireya: 你們可以先問問法扶你們是否符合資格 法扶有免費的律師 04/14 10:10
44F:→ shachan: 謝謝樓上各位的回復,法扶已經去申請面談過了,不符資料 04/14 10:44
45F:→ shachan: 喔! 04/14 10:44
46F:→ shachan: 打錯字了,抱歉,不符資格 04/14 10:46
47F:→ shachan: m大,死者家屬起訴書說,他父親生前領月退23000,父又領 04/14 10:59
48F:→ shachan: 已過世母親半月退3682,所以父從68算到85歲,約550萬,要 04/14 10:59
49F:→ shachan: 求賠償這部分的金額. 04/14 10:59
50F:→ a9301040: 我國不承認那種請求權,54台上951判例 04/14 11:09
51F:→ a9301040: 記得申請交通事故鑑定,過失相抵是可以主張的 04/14 11:10
52F:→ maniaque: 判例是針對未來收入抽象這一部分,是否及於退休金?? 04/14 11:32
53F:→ maniaque: 另外,算完之後,再把過失相抵,肇事責任這一塊算進去 04/14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