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enus40123 (綺忻)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租屋的訂金及毀約
時間Sun Apr 2 12:11:24 2017
大家好,小妹原本已決定要租一間套房
但由於臨時家庭因素無法入住
還沒簽契約,但有寫訂金收據
當初房仲跟我收的費用是兩個月押金+一個月房租
還有半個月的房仲仲介費(寫在收據內的「訂金」部分
我目前尚未簽約,便已在第一時間告知我無法簽約入住
請問房仲或房東可以合法扣我一個月的房租嗎
簽的訂金收據如下,先謝謝各位前輩
http://i.imgur.com/euEwimN.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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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irrooco: 你簽的這張也算是一種契約吧? 可以看一下第5條 04/02 12:26
2F:→ maniaque: 契約是雙方合意便可生效,書面非絕對要件 04/02 12:31
3F:→ maniaque: 建議原PO小妹增加法律常識學習 04/02 12:32
4F:→ maniaque: 當然,也不代表不能討啦..只是法院判不判就是另外一回事 04/02 12:33
5F:→ maniaque: 只是,論理論述要 能夠讓法官聽得下去..... 04/02 12:34
6F:→ a9301040: 損失兩千五 04/02 13:49
7F:→ saltlake: 毀約損失訂金 已仲介成功不住你家事 房仲金一毛不少 04/02 13:55
8F:→ saltlake: 超出訂金與房仲金的部分 可以要求返還 04/02 13:57
9F:→ a9301040: 仲介金依然不用付,就是只賠同意書的定金兩千五 04/02 14:03
10F:→ maniaque: 可是,a大,原PO第二段第3行,已經寫說 付了 04/02 14:09
11F:→ maniaque: 兩個月的押金加上一個月的租金,還有仲介費 04/02 14:10
12F:→ maniaque: 17500=5000x2(押金)+5000(房租)+2500(仲介費) 04/02 14:10
13F:推 Lailungsheng: 目前押金只能收一個月吧?你問房仲有沒有執照 04/02 14:11
14F:→ maniaque: 另外,表意尚未及於相對人並和意之前,是可以收回的 04/02 14:12
15F:→ maniaque: 只是,若今天相對人已經[全權授權給仲介] 04/02 14:13
16F:推 Lailungsheng: 不住通常是沒收定金,不會要仲介費啦(我公司) 04/02 14:13
17F:→ maniaque: 那依法等同跟相對人合意,租約就有其效力 04/02 14:14
18F:→ maniaque: 不過,照a大論點,在於你這張同意書,有給你相對的保障就是 04/02 14:15
19F:→ maniaque: [出租方已承諾並"簽認"] 04/02 14:16
20F:→ maniaque: 就是這個部分 04/02 14:16
21F:→ maniaque: 就跟仲介講,要行使同意書第二條....就好了 04/02 14:17
22F:→ maniaque: 然後走第五條,兩千五是訂金,其他金額行使返還請求 04/02 14:18
23F:→ saltlake: 部分同意樓上 但為何原著得要求返還仲介金? 這部分恐怕 04/02 15:54
24F:→ saltlake: 得另看跟仲介之間的契約條款 04/02 15:54
25F:推 a9301040: 這個同意書比較合作備忘錄、或者斡旋那種,明定第一條 04/02 19:21
26F:→ a9301040: 第二款寫預收,第五條寫定金,且第四條有期限,意思是這 04/02 19:21
27F:→ a9301040: 契約是一個有附期限的要約,違反就是賠定金兩千五,其他 04/02 19:21
28F:→ a9301040: 預收款當然可以退回 04/02 19:21
29F:→ a9301040: 承租人跟仲介沒有其他契約,只有他貼的這個吧,那個是出 04/02 19:23
30F:→ a9301040: 租人跟仲介才有委任契約,那邊的契約又不拘束原PO 04/02 19:23
31F:→ saltlake: 樓上點出我盲點了 普通人不至於因為租房子找仲介 04/02 22:44
32F:→ maniaque: 日本都是這樣.......... 04/02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