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lbb (^___^""N)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長期臨時人員不續聘之保障問題
時間Fri Mar 17 13:51:10 2017
首次發問,請多指教。
朋友在某公家機關任職臨時人員好幾年
。(不確知幾年,但累積年資每年休假也有10天以上了)
是一年一約
但去年因工作考績不佳為由
改簽三個月的契約至三月底
最近通知他說不續聘了
我檢視契約似乎也不能說是被機關資遣(雙方履行至三月底的話)
可是感覺又像被資遣
不過都在同機關這麼久了,
難道不能有其它的保障嗎?
想請問是否有應爭取的權益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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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ercury1011: 想要什麼權益??資遣費之類的是沒有的... 03/17 14:23
2F:→ mercury1011: 都知道是"臨時人員"了,表示"到期時"就會叫你走 03/17 14:24
3F:→ mercury1011: 任職第一天起應該就要有心理準備了吧... 03/17 14:25
4F:→ depravity: 學理上這是資遣 但是我國是個行政機關帶頭規避勞基法 03/17 14:34
5F:→ depravity: 的國家 = = 03/17 14:35
6F:推 RiTaYin: 合約到期...怎麼會算是資遣呢....可申請失業給付囉 03/17 16:05
7F:→ depravity: 公家機關帶頭違反勞基法第九條 = = 03/17 17:11
8F:→ depravity: 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 03/17 17:11
9F:→ depravity: 能做好幾年是哪有"臨時性、短期性" = = 03/17 17:12
10F:→ sindyevil: 其實還蠻期待勇者的. 03/17 19:24
11F:推 a9301040: 約僱跟臨時人員不一樣,先弄清楚究竟是啥,約聘僱是不適 03/17 19:57
12F:→ a9301040: 用勞基法的 03/17 19:57
13F:→ maniaque: 約聘雇年度計畫,沒錢就解雇不續雇,有錢就續雇 03/17 23:53
14F:→ maniaque: 保障? 去應徵工友比較快 03/17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