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tek82 (拳哥)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有關不動產拍賣及共有人之問題
時間Fri Feb 24 19:08:51 2017
想請教版上一法律問題:
請問當共有人之一人因債務而被債權人聲請法院不動產查封拍賣,亦經裁判分割確定,若法院通知共有人優先承買,但僅通知部分共有人(收到通知後,仍置之不理),其他共有人未被通知,直到該善意第三人取得權利移轉證明書,未被通知之共有人始主張優先承買權,如此還得主張嗎?
若不得主張,是該向誰提起損害賠償之訴呢?
仍是向被拍定人(被查封拍賣之共有人)提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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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ery1120: 共有人的優先承買只有債權效力,換言之,只要不動產移 02/24 19:28
2F:→ kery1120: 轉登記了,沒受通知的只能請求損害賠償,不過前提你要 02/24 19:28
3F:→ kery1120: 先證明損害在哪裡,能不能獲賠又是另一回事了 02/24 19:28
4F:→ kitek82: 謝謝回覆,想請問上述情形,若是法院疏漏通知部分共有人 02/24 20:13
5F:→ kitek82: ,那麼是要告誰損害賠償呢? 02/24 20:13
6F:→ maniaque: 記得拍定後還可以主張吧....還沒被移轉登記前.... 02/24 23:04
7F:→ taoist9999: 光拍賣公告就會通知共有人了,除非共有人在土地登記簿 02/25 16:47
8F:→ taoist9999: 謄本的地址沒更新,所以無法送達。 02/25 16:47
9F:→ maniaque: 法院有公告吧.... 02/25 17:40
10F:推 MAGODAJAN: 可以舉證沒有送達通知,可獲得對等賠償金額 02/25 23:00
11F:推 Roy22: 正常來講法院在拍賣前會要求債權人調地騰與共有人戶騰,如 02/26 01:22
12F:→ Roy22: 果是因為書記官還沒等到戶騰完備就寄拍賣函,當然找書記官 02/26 01:22
13F:→ Roy22: 賠,但如果是寄送過程出狀況,那只能怪郵差跟你自己沒把戶 02/26 01:22
14F:→ Roy22: 籍設定正確 02/26 01:22
15F:→ depravity: 損害賠償標的是金錢,妳拿到錢了很難證明有損害 = = 02/26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