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ala965 (koala965)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賣東西被對方要脅要提告
時間Tue Feb 21 09:50:08 2017
各位好,
有個問題想要請問,我在蝦皮上賣一個物品(牌子A),前幾天收到買的人發的訊息,
說我賣給他的東西不是牌子A,怎麼拿牌子B賣給他,打算對我提告。
而詳情是這樣的:
買的人於2016/12/14日購買,我用店到店的方式寄送,買家於2016/12/16收到,
而在隔天2016/12/17買家就到蝦皮上進行訂單確認。
這中間所有的流程,包含販售、寄件、訂單確認、撥款等都照蝦皮的流程進行。
從對方收到物品至2017/02/18,這段時間都沒有跟我反應賣給他的東西有問題。
直到2017/02/19訊息跟我說,他拿到的是牌子B,不是當初說好的牌子A,要我負責。
問題點在於,時間已經過了兩個多月,突然訊息過來要我負責,我確認我所賣的東西是
牌子A,因為東西是由原廠拆卸下來的。假如東西真的如他所說,並不是牌子A,那當時他
也沒有在蝦皮上提出問題,或是爭議的處理,反而拖了那麼久才跟我說有問題。
對方是說他買到現在才有時間安裝確認,但收到的當下他不也是確認物品沒問題,之後
才到蝦皮系統上確認付款。
現在對方揚言要對我提告,請問這方面我該要怎麼
處理?
麻煩有相關專業知識的前輩可以幫忙回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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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oala965 (140.138.172.39), 02/21/2017 09:51:02
1F:→ maniaque: 問題太抽象,無法回答 02/21 10:40
2F:推 milk7054: 有瑕疵,6個月內可以主張 02/21 10:53
※ 編輯: koala965 (140.138.172.39), 02/21/2017 11:38:33
3F:→ milk7054: 如果是商品外觀比較容易觀察的問題,2個月才發現是比較 02/21 11:16
4F:→ milk7054: 晚啦 02/21 11:16
5F:→ milk7054: 但如果是一般人拆封商品時不容易發現的瑕疵,2個月才發 02/21 11:18
6F:→ milk7054: 現是解釋的過去的 02/21 11:18
7F:→ milk7054: 儘速檢查是指第一次使用就能的瑕疵,如果不是這種瑕疵, 02/21 11:21
8F:→ milk7054: 商品交付5年內或是通知買方後6個月 02/21 11:21
9F:→ maniaque: 本文比較有趣,聽起來像是改裝換下的原廠料拿去網拍 02/21 11:26
10F:→ maniaque: 然後過幾個月買家發現這並非拆下來的那組原廠料 02/21 11:26
11F:→ maniaque: 以原PO所陳述的內容,大致上是這樣理解沒錯 02/21 11:27
12F:→ maniaque: 至於原PO本來就保有對販售產品的真實性的承擔義務. 02/21 11:27
13F:→ maniaque: 東西當然不在原PO手上,但自己賣的是啥,自己總該清楚吧. 02/21 11:28
14F:→ maniaque: 該拍的照片總有留存,對吧... 02/21 11:28
15F:→ a9301040: 如果你拍賣的資訊如實,等對方告就可以了 02/21 11:30
16F:→ koala965: 的確是改裝換下來的原廠料去網拍。 02/21 12:06
17F:→ koala965: 有外觀照片,物件上也有原廠條碼,我跟對方說可去原廠確 02/21 12:08
18F:→ koala965: 認,但對方都沒有對此有動作。 02/21 12:08
19F:→ koala965: 我是否要擔心對方會從中掉包,把不是我的東西說成是我 02/21 12:09
20F:→ koala965: 的,然後向我求償? 02/21 12:10
21F:→ tentaikanso: 有相關照片證據留存,那就以逸待勞等對方提告。 02/21 12:25
22F:→ tentaikanso: 從速檢查義務賦予買受人受領標的物之後,應該依通常 02/21 12:27
23F:→ tentaikanso: 程序儘速檢查,有問題應通知出賣人的義務。 02/21 12:28
24F:→ tentaikanso: 如果品牌差異可以從外觀上辨別,那兩個月後才主張東 02/21 12:28
25F:→ tentaikanso: 西有問題,的確會有如原PO的疑慮,那就等他告。 02/21 12:29
26F:→ tentaikanso: 因為這大多會在法院被打臉 02/21 12:30
27F:→ maniaque: 本案原PO已給予相當期限產品確認 02/21 14:20
28F:→ maniaque: 除非像我前陣子買了個新電腦零件,但因為其他元件未到 02/21 14:20
29F:→ maniaque: 我大概過半個月才拆,發現規格有設計上的疏失,無法使用 02/21 14:21
30F:→ maniaque: 反映給廠商,廠商比對後也確實是設計缺失,就幫我換一個 02/21 14:21
31F:→ maniaque: 別款的元件 02/21 14:21
32F:→ maniaque: 不過,若今天原PO仍必須面對承諾的產品項目為真實 02/21 14:25
33F:→ maniaque: 是你要負責,然後你再去找原廠算帳(假若本來應該是A的) 02/21 14:26
34F:→ maniaque: 換句話講,若這個料件是原廠本身的料號,也確實裝在你的 02/21 14:26
35F:→ maniaque: 車子(應該是車子),那你承諾的範圍應該僅介於這是某款車 02/21 14:27
36F:→ maniaque: 原廠的料,從該車拆下,所以要賣掉 02/21 14:27
37F:→ maniaque: 但你若標榜的是"這是Brembo卡鉗,從XX機車拆下" 02/21 14:28
38F:→ maniaque: 那你就必須承擔 "它是 Brembo 卡鉗"這句話,不能推給原廠 02/21 14:29
39F:→ maniaque: 以上假設大概就是這樣 02/21 14:30
40F:推 healthy1226: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02/21 14:47
41F:→ healthy1226: 他想拿別的東西賴你,也要證明那就是你寄的。 02/21 14:48
42F:→ healthy1226: 所以不用理他。 02/21 14:48
43F:→ koala965: 如果原廠規格表中指定搭配的物件是品牌A,結果經鑑定卻 02/21 15:19
44F:→ koala965: 是品牌B,那這樣原廠需要負責對吧?! 02/21 15:20
45F:→ koala965: 有跟原廠聯絡上,原廠請我將該物品送回鑑定,我也試著 02/21 15:21
46F:→ koala965: 對方聯絡,但對方目前無回應......好頭痛,怎麼會碰到這 02/21 15:21
47F:→ koala965: 問題~ 02/21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