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ofla1015 (zofla)
看板LAW
標題[問題] 30年違建屋因政府賣地,今受建商恐嚇
時間Mon Jan 9 15:43:38 2017
想請教關於30年違建屋的問題。
因家人住約30年的違建屋,
兩年前,縣政府地政處派人來量測土地面積並且要求繳納賠償金,因低收入戶的關係,
賠償金後來折半,每個月需繳6000左右(繳費收據都有留)
然,上周,地政處公務人員突然打電話告知,土地已經賣給建商了。
要自行跟建商談搬遷賠償等,她不介入,並且告那一帶的土地,政府賣給建商一億多元。
違建鐵皮屋有門牌,但是並沒有登記地上物所有權
(因30年前的政府公務人員說:沒關係就住,不用登記,也沒有繳稅)
現在的主要問題是:
政府公務人員告知的隔兩天後,建商馬上派人來談,建商派來的人,
一開始就秀出高考及格的證明也說自己是專門處理這些事務的專業人員,
並告知可以給12個月的租金補償,要求搬走;或者給10萬。如果不同意,就法院見,
並且威脅本周三公司會派"脾氣很差的人"(可能是黑道)再來談判。
(家中白天僅有70歲的女性長輩在家)
請問違建鐵皮屋是否能夠跟建商談賠償?跟怎麼談?該如何自保?
因為時間緊迫,法扶預約需等候兩週。
因違建本就不對在先,但是已住三十年,地上物也是花錢蓋起,僅求暖居,
現在面臨如此困境,懇求好心版友指點。
因家中白天僅有70歲女性長輩在家,建商也不告幾點派人到,不知該如何自保?
(第一次談判時說下午兩點到,但是也姍姍來遲下午四點才到,不準時)
懇請好心版友指點方向,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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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ilungsheng: 拿一點錢搬走或拿很多錢搬走,應該就兩種 01/09 15:47
2F:→ kery1120: 你的違建是違反建築法規建物還是無權佔用土地的違建 01/09 15:59
3F:→ zofla1015: 感謝。回K大應該是無權佔用土地的違建 01/09 16:01
4F:→ kery1120: 看政府兩年前有沒有重新租給你們..拿相關文件找法扶 01/09 16:05
5F:推 maniaque: 1.回應樓上的說法:不用看了,政府不可能違法放租出去 01/09 16:08
6F:→ maniaque: 另外,可以參考最近某個違建屋,住家被建商突襲拆掉 01/09 16:08
7F:→ maniaque: 但,違建就是違建,連地上權都沒有的建物,最多就是被走拆 01/09 16:09
8F:→ zofla1015: 地政處本來有說要租,但因是低收,所以先繳賠償金 01/09 16:09
9F:→ maniaque: 屋還地訴訟,告完還是得拆(這就請參考高雄果菜市場) 01/09 16:09
10F:→ jimmy8069: 你也租不起吧,租金是公告現值5% 01/09 16:40
11F:→ jimmy8069: 且當初的地可能是機關用地或之後改機關用地 01/09 16:41
12F:→ a9301040: 地不是你的,房子是違章,談個好價錢搬走 01/09 18:11
13F:推 milk7054: 沒救了,沒登記所有權,住30年也沒用 01/09 18:12
14F:→ milk7054: 不如跟社會局申請急難救助 01/09 18:13
15F:→ Fireya: 要找法扶的話可先打個電話去先簡單問喔...可問大約15分鐘 01/09 19:49
16F:→ maniaque: 都住了三十年,三十年了....... 01/09 20:20
17F:→ maniaque: 自己回推一下,三十年的租金有多高? 01/09 20:20
18F:→ maniaque: 政府也只能跟你收五年補償金 01/09 20:21
19F:→ maniaque: 違建當然是自己花錢蓋,難不成是地主國家花錢蓋給你住? 01/09 20:21
20F:→ maniaque: 算了啦,三十年子女早就成家立業,只是要不要接去住而已 01/09 20:22
21F:→ maniaque: 門牌登記規則只是便利戶政管理,不因土地或建物是否違規 01/09 20:23
22F:→ maniaque: 或違反占用而不給予 01/09 20:23
23F:→ maniaque: 高考及格? 應該是律師名片吧,律師本來就是專技高考及格 01/09 20:23
24F:→ maniaque: 你可以繼續選擇磨,說不定會有彩蛋 01/09 20:23
25F:→ maniaque: 當然,彩蛋也可能變成臭鴨蛋,不只沒得拿,還得倒貼給地主 01/09 20:24
26F:→ maniaque: 不要亂假設別人是黑道,單這個假設,就有"毀謗公司信譽" 01/09 20:24
27F:→ maniaque: 的成分在 01/09 20:25
28F:→ maniaque: 還有,沒有所謂 "賠償" ,賠償是建構在 "責任" 上 01/09 20:25
29F:→ maniaque: 補償 則是 道義 01/09 20:25
30F:→ maniaque: 很搞笑,真要談不會雙方約時間,家人請個假一起坐下來談 01/09 20:26
31F:→ maniaque: 難道不知道建設公司也要受勞基法約束,晚上員工出勤算加 01/09 20:26
32F:→ maniaque: 班,難道加班費你們要幫公司出嗎? 01/09 20:26
33F:→ milk7054: 補償只是怕你拖時間,違建依法是不用給的 01/09 20:29
34F:→ milk7054: 30前的違建可能有規定補償 01/09 20:34
35F:→ wallachia: 不拿錢搬離會被告 拆屋還地 然後拆除費一樣跟你們要 沒 01/09 20:47
36F:→ wallachia: 賠償金喔 01/09 20:47
37F:→ maniaque: Time is Money 01/09 22:12
38F:→ yesohya: 對方可以跟你要租金(不用打對折)不要十萬可能付出更多XD 01/10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