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ratimes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這構成業務上的侵占嗎?
時間Fri Jan 6 08:26:53 2017
某在便利超商打工的工讀生
一日從顧客手上收到罕見的紀念幣10元硬幣
雖然為紀念幣,仍為中央銀行所發行的可流通10元硬幣
可視為普通10元使用
工讀生有收藏嗜好,見該紀念幣稀有
便以自己的普通10元,調包收到的紀念幣10元
雖然同樣都是央行流通的10元硬幣
但該紀念幣價值罕見稀有
請問這樣有構成侵占罪嗎?
雖然對超商而言,這樣一毛都沒有少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182.134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483662416.A.E90.html
1F:→ Afei: u大師說有就有 01/06 08:31
2F:→ maniaque: u大說的蒜 +1 01/06 09:18
3F:噓 superoho: 為什麼不先說自己的答案 01/06 09:43
4F:→ superoho: 憑甚麼要告訴你 01/06 09:44
5F:推 superoho: 我知道但也不想講 01/06 09:47
6F:噓 love110257: 這構成過失侵占喔 01/06 12:27
7F:噓 sy711: 有 01/06 12:39
8F:→ mm0107386: 過失侵佔XDDDD U大師是想等這個答案吧! 01/06 13:45
9F:噓 love110257: 你最近退步了喔,上次過失教唆比較好笑 01/06 14:55
10F:噓 a9301040: 哈 01/06 16:29
11F:→ Lailungsheng: 大帥在忙新cpu,不可質疑 01/06 16:30
12F:噓 tnssh211448: 我不敢去超商換零錢了 01/06 23:44
喔,換成另一個情況
假如這是你同學的硬幣收藏本,你把特別版10元偷偷拿走,然後換個普通10元硬幣
看看會不會吃上竊盜罪
※ 編輯: ultratimes (114.40.182.134), 01/07/2017 00:28:17
13F:噓 tentaikanso: 你舉的例子完全是不同的財產犯罪...。 01/07 00:29
14F:→ tentaikanso: 而且自己的見解咧? 01/07 00:30
15F:噓 love110257: 你等你發文等很久了,你竟然po這沒梗的,我太失望了 01/07 00:55
16F:推 cchna: 幫補血,u你說說看啊 01/08 10:53
17F:噓 Fiztcc: 屁話一堆 你之前不是要告公然「汙」辱嗎 01/09 03:48
18F:→ v3su: …… 01/09 05:45
19F:噓 mm0107386: U大發文,品質保證。 01/19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