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y22 (R.H.)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農作物拍賣,抵押權仍可優先受償嗎
時間Fri Dec 9 01:57:57 2016
如某案於拍賣時有土地與農作物(查封時已存在)
嗣後經拍賣程序拍定
但土地曾於數年前設定抵押權
土地是優先清償抵押權人債務不用說
但作物拍得的款項是否仍需一同優先分給第一抵押權人?
還是說是平均分給其他二三順位抵押權?
如果有其他無優先權的一般債務人
價金是否優先受償抵押權人還是可以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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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oy22 (180.206.0.147), 12/09/2016 01:59:02
1F:→ maniaque: 果實農作尚未分離前,記得是土地的一部分吧. 12/09 10:26
2F:→ confident: 先看作物有沒有分離,另看民法863條,抵押人有無收取權 12/09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