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y22 (R.H.)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农作物拍卖,抵押权仍可优先受偿吗
时间Fri Dec 9 01:57:57 2016
如某案於拍卖时有土地与农作物(查封时已存在)
嗣後经拍卖程序拍定
但土地曾於数年前设定抵押权
土地是优先清偿抵押权人债务不用说
但作物拍得的款项是否仍需一同优先分给第一抵押权人?
还是说是平均分给其他二三顺位抵押权?
如果有其他无优先权的一般债务人
价金是否优先受偿抵押权人还是可以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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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Roy22 (180.206.0.147), 12/09/2016 01:59:02
1F:→ maniaque: 果实农作尚未分离前,记得是土地的一部分吧. 12/09 10:26
2F:→ confident: 先看作物有没有分离,另看民法863条,抵押人有无收取权 12/09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