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ynotme (弭麒麟)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離婚後由爸媽支付房貸的剩餘財產分配?
時間Wed Nov 23 15:23:58 2016
實際情況:
[法定財產制]
在我結婚後、買了一棟約600萬的房子、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
買房前後、我的爸媽陸續匯了450萬給我、作為繳付頭期款和後續清償房貸
新家的裝潢、家具、家電,則都是我出錢
女方沒出半毛錢
目前房貸還有140萬左右
問題:
目前在談離婚
關於這棟房子的剩餘財產分配問題
我有先請教法扶的律師
(1) 律師的意思是不管我的爸媽出了多少錢
如果房子經過估價有800萬、扣除房貸負債140萬
夫妻雙方就是各分配330萬
但是我爬文有看到另一種說法
(2)就是爸媽出的錢算是無償贈與、可以不納入分配
而且實際上這筆錢也是我父母現在有在工作、把養老金先給我買房的
將來我需要奉養他們、也有可能他們有重大疾病急用時會把錢拿回去用
這樣的話房子的剩餘價值是不是可以認定為....
800-140-450 = 210萬、則雙方各分配105萬
請問前述哪一種說法正確?
還是要再看個案所適用的法條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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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aniaque: 金流舉證 11/23 16:00
2F:→ tentaikanso: 房子與你父母贈與的金錢是兩回事。婚後無償贈與不納 11/23 16:04
3F:→ tentaikanso: 入剩餘財產分配是指該筆金錢,不能把該筆金錢拿去扣 11/23 16:05
4F:→ tentaikanso: 除房產價值。另就敘述而言,房產為二人共有,應該是 11/23 16:06
5F:→ whynotme: 父母提供的資金都有匯款紀錄可查,所謂的金流舉證? 11/23 16:06
6F:→ tentaikanso: 以應有部分各1/2來算。 11/23 16:06
7F:→ whynotme: 樓上t大就是和律師講的一樣囉~ 11/23 16:14
8F:推 KKyosuke: 房子600萬歸房子。房貸歸房貸。 11/23 18:20
9F:→ KKyosuke: 然後贈與又歸贈與,要分開處理 11/23 18:21
10F:推 KKyosuke: 就算房子你全資,那登記共有也等於你早已經把一半送給 11/23 18:22
11F:→ KKyosuke: 老婆了 11/23 18:22
12F:→ KKyosuke: 但是,父母贈與你的450萬可以從婚後財產扣除,那是贈與 11/23 18:23
13F:→ KKyosuke: 。 11/23 18:23
14F:推 KKyosuke: 但是不能直接從房子扣。那是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11/23 18:26
15F:→ whynotme: 謝謝k大解說,大致瞭解。我的存款不到50萬,也就是房子 11/23 19:36
16F:→ whynotme: 要平均分配,但是我的存款不用分配,女方的剩餘財產要 11/23 19:36
17F:→ whynotme: 拿出來分配。 11/23 19:36
18F:→ a9301040: 86年度台上字第3601號判決:夫妻間相互贈與之財產,為他 11/23 19:42
19F:→ a9301040: 方無償取得之財產,並無算入婚後財產之必要。 11/23 19:42
20F:→ a9301040: 對方會說你登記在他名下是贈與,不計入,你最好因應一下 11/23 19:43
21F:→ a9301040: 最新實務見解,是否跟上述一樣,我就不清楚了 11/23 19:43
22F:推 Lailungsheng: 請問若原po請爸媽補一張房貸借據呢 11/23 20:11
23F:推 scott2009: 所以找個律師諮詢一下幾百萬不為過 11/24 07:49
24F:→ tentaikanso: 原PO的房產是共同登記,非贈與,不適用上述判決。 11/24 12:01
25F:推 KKyosuke: 那你覺得把你的房子登記給別人一半這個行為不是贈與是 11/24 22:45
26F:→ KKyosuke: 什麼呢= =? 11/24 22:45
27F:→ KKyosuke: 現在可不是共同財產制的時代了 11/24 22:46
28F:→ tentaikanso: 共同登記不代表就是贈與啊...還是要看當初契約怎麼定 11/26 00:10
29F:→ tentaikanso: 的,另外女方的資力也會影響判斷。 11/26 00:11
30F:→ Afun2009: 關鍵字:問法扶律師。 11/28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