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ynotme (弭麒麟)
看板LAW
标题[问题] 离婚後由爸妈支付房贷的剩余财产分配?
时间Wed Nov 23 15:23:58 2016
实际情况:
[法定财产制]
在我结婚後、买了一栋约600万的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买房前後、我的爸妈陆续汇了450万给我、作为缴付头期款和後续清偿房贷
新家的装潢、家具、家电,则都是我出钱
女方没出半毛钱
目前房贷还有140万左右
问题:
目前在谈离婚
关於这栋房子的剩余财产分配问题
我有先请教法扶的律师
(1) 律师的意思是不管我的爸妈出了多少钱
如果房子经过估价有800万、扣除房贷负债140万
夫妻双方就是各分配330万
但是我爬文有看到另一种说法
(2)就是爸妈出的钱算是无偿赠与、可以不纳入分配
而且实际上这笔钱也是我父母现在有在工作、把养老金先给我买房的
将来我需要奉养他们、也有可能他们有重大疾病急用时会把钱拿回去用
这样的话房子的剩余价值是不是可以认定为....
800-140-450 = 210万、则双方各分配105万
请问前述哪一种说法正确?
还是要再看个案所适用的法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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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aniaque: 金流举证 11/23 16:00
2F:→ tentaikanso: 房子与你父母赠与的金钱是两回事。婚後无偿赠与不纳 11/23 16:04
3F:→ tentaikanso: 入剩余财产分配是指该笔金钱,不能把该笔金钱拿去扣 11/23 16:05
4F:→ tentaikanso: 除房产价值。另就叙述而言,房产为二人共有,应该是 11/23 16:06
5F:→ whynotme: 父母提供的资金都有汇款纪录可查,所谓的金流举证? 11/23 16:06
6F:→ tentaikanso: 以应有部分各1/2来算。 11/23 16:06
7F:→ whynotme: 楼上t大就是和律师讲的一样罗~ 11/23 16:14
8F:推 KKyosuke: 房子600万归房子。房贷归房贷。 11/23 18:20
9F:→ KKyosuke: 然後赠与又归赠与,要分开处理 11/23 18:21
10F:推 KKyosuke: 就算房子你全资,那登记共有也等於你早已经把一半送给 11/23 18:22
11F:→ KKyosuke: 老婆了 11/23 18:22
12F:→ KKyosuke: 但是,父母赠与你的450万可以从婚後财产扣除,那是赠与 11/23 18:23
13F:→ KKyosuke: 。 11/23 18:23
14F:推 KKyosuke: 但是不能直接从房子扣。那是剩余财产分配的问题。 11/23 18:26
15F:→ whynotme: 谢谢k大解说,大致了解。我的存款不到50万,也就是房子 11/23 19:36
16F:→ whynotme: 要平均分配,但是我的存款不用分配,女方的剩余财产要 11/23 19:36
17F:→ whynotme: 拿出来分配。 11/23 19:36
18F:→ a9301040: 86年度台上字第3601号判决:夫妻间相互赠与之财产,为他 11/23 19:42
19F:→ a9301040: 方无偿取得之财产,并无算入婚後财产之必要。 11/23 19:42
20F:→ a9301040: 对方会说你登记在他名下是赠与,不计入,你最好因应一下 11/23 19:43
21F:→ a9301040: 最新实务见解,是否跟上述一样,我就不清楚了 11/23 19:43
22F:推 Lailungsheng: 请问若原po请爸妈补一张房贷借据呢 11/23 20:11
23F:推 scott2009: 所以找个律师谘询一下几百万不为过 11/24 07:49
24F:→ tentaikanso: 原PO的房产是共同登记,非赠与,不适用上述判决。 11/24 12:01
25F:推 KKyosuke: 那你觉得把你的房子登记给别人一半这个行为不是赠与是 11/24 22:45
26F:→ KKyosuke: 什麽呢= =? 11/24 22:45
27F:→ KKyosuke: 现在可不是共同财产制的时代了 11/24 22:46
28F:→ tentaikanso: 共同登记不代表就是赠与啊...还是要看当初契约怎麽定 11/26 00:10
29F:→ tentaikanso: 的,另外女方的资力也会影响判断。 11/26 00:11
30F:→ Afun2009: 关键字:问法扶律师。 11/28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