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ratimes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立法溯及既往收回退休金是否有違憲疑慮?
時間Wed Nov 23 10:10:58 2016
就是這篇新聞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118/813492.htm#ixzz4QLd9znRs
退休金畢竟不是違法的錢
和刑法的沒收,本身就是違法所得,所以今年刑法修正沒收時
可以直接從新適用
因為理由是:違法的所得本身就沒有信賴保護的適用
所以沒收可以直接適用新法
但是如果是追回退休金
甚至要溯及既往追回,是否就有違憲的可能?
先別提情感上問題,只論法律的話
覺得這種事情,應該最多只能做到 不真正溯及既往
也就是從法律生效後開始的退休金可以追回
但是生效前的東西,如果立法追回是否會有問題?
雖然犯共諜案,但是處分的並不是犯罪所得,而是他的私人財產
如果是從對岸那邊拿到的錢,當然可以沒收,甚至原本法律沒有的都能立新法後溯及既往
因為非法的錢本來就沒有信賴保護基礎
但如果是合法的退休金,可以因為修法溯及既往而追回嗎?
感覺會有問題
不過最後應該還是會變得沒問題,大法官釋憲應該也是沒問題吧,都已經搞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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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完全執政啊...... 11/23 10:12
2F:→ maniaque: 以前國民黨幹的事,現在民X黨用"民主外衣"包裝一下 11/23 10:13
3F:→ maniaque: 就做啦 11/23 10:13
不要用政治去討論會沒完沒了
※ 編輯: ultratimes (114.47.126.237), 11/23/2016 10:57:26
4F:→ tentaikanso: 要用法律討論的話,要不要說一下如何違憲?基本權? 11/23 11:18
5F:→ ultratimes: 光是信賴保護就不符了吧 11/23 11:52
6F:推 TheMidnight: 如果是va的或其他三種種行政行為我覺得都穩死,但立 11/23 11:54
7F:→ TheMidnight: 法來幹就不知道了 11/23 11:54
8F:→ TheMidnight: 估計會限縮先吃少部分人 11/23 11:55
9F:→ tentaikanso: 信賴保護也必須要該利益值得保護。目前修法的主張是 11/23 12:12
10F:→ tentaikanso: 從退休將領仍負有對國家的忠誠義務著手,如果解釋上 11/23 12:15
11F:→ tentaikanso: 退休金不僅是單純地對軍公教退休生活的保障,同時仍 11/23 12:15
12F:→ tentaikanso: 賦與相當義務的話,或許能從信賴利益不值得保護支持 11/23 12:16
13F:→ tentaikanso: 溯及既往法制。 11/23 12:18
14F:→ KKyosuke: 基本上這種立法只有清算功能,沒有法律討論價值 11/23 18:27
15F:推 KKyosuke: 如果領終身俸就是有終身忠誠義務,那麼,退休軍公教人 11/23 18:31
16F:→ KKyosuke: 員是否終身不得移民? 11/23 18:31
17F:→ tentaikanso: 不能只以清算角度來看,擔任軍公教本來就會掌握相當 11/23 18:42
18F:→ tentaikanso: 國家重要資訊,本身行為也具有象徵意義。因此退休軍 11/23 18:43
19F:→ tentaikanso: 公教本身在經商或是與法律上所謂大陸地區的交流本受 11/23 18:44
20F:→ tentaikanso: 有相當限制。 而國家給予軍公教生活保障也是為了避免 11/23 18:44
21F:→ tentaikanso: 阻斷這些外在誘因。 而且就算有忠誠義務,也需要視不 11/23 18:46
22F:→ tentaikanso: 同國家與臺灣的關係而定,在明顯處於敵對狀態之下, 11/23 18:46
23F:→ tentaikanso: 與中國的交流一定是最敏感的。 11/23 18:47
24F:→ tentaikanso: 而個人意見認為,領有終身俸、退休俸的軍公教人員的 11/23 18:48
25F:→ tentaikanso: 確不應該移民至他國,這又涉及更基本的國民忠誠義務 11/23 18:49
26F:→ tentaikanso: 一國的資源應該優先照顧本國國民或是居於領土之內的 11/23 18:50
27F:→ tentaikanso: 人民。若原為國民而放棄國民身分/居於外國,國家資源 11/23 18:51
28F:→ tentaikanso: 應否繼續照顧,是可以討論的。 11/23 18:51
29F:推 KKyosuke: 國民年金這類福利政策當然是跟著國民走,這沒問題 11/23 19:10
30F:→ KKyosuke: 但是,退休金呢…? 11/23 19:10
31F:→ KKyosuke: 何況,有洩密罪,有間諜罪。 11/23 19:11
32F:→ KKyosuke: 但是,如果只是政治傾向問題呢? 11/23 19:12
33F:→ KKyosuke: 講更激進點,支持台灣獨立要推翻中華民國的怎辦? 11/23 19:13
34F:→ KKyosuke: 照這個理論難道政府也應該對退休軍公教參與台獨活動做 11/23 19:14
35F:→ KKyosuke: 限制嗎 11/23 19:14
36F:→ tentaikanso: 退休金如何不是福利政策呢? 11/23 20:35
37F:→ tentaikanso: 而且不能否認的是,退休金亦是以國家資源對特定身分 11/23 20:36
38F:→ tentaikanso: 之人進行保障的行為,若受保障之人已不願再認同台灣 11/23 20:37
39F:→ tentaikanso: ,那這樣的保障是否仍有維持必要? 11/23 20:37
40F:→ tentaikanso: 當然認同台灣與否的這個標準何在還要探討,如果已達 11/23 20:38
41F:→ tentaikanso: 外患罪的程度,已有相關規定。 但目前曖昧不明之處就 11/23 20:39
42F:→ tentaikanso: 是未構成外患罪,但其行為已明顯不認同台灣的狀況。 11/23 20:39
43F:→ tentaikanso: 例如已參與/認同中國政治的這批退休將領。 11/23 20:40
44F:→ tentaikanso: 而台獨/華獨甚至共產主義的政治主張,也早有相關解釋 11/23 20:42
45F:→ tentaikanso: 認為屬言論自由而不得加以限制。然而政治主張跟實際 11/23 20:42
46F:→ tentaikanso: 移民、取得他國國籍的具體行為又不可等同論之。 11/23 20:43
47F:→ a9301040: 按照樓上的想法,希特勒德國時期,移民美英的都是○,哈 11/23 21:54
48F:→ a9301040: 退休金到底是啥政策,勞保勞工負擔20%、勞退0% 11/23 21:56
49F:→ a9301040: 公務員負擔公保35%、退撫12%,看你要怎樣的公平法 11/23 21:59
50F:→ a9301040: 按照上述說法,勞工退休也不能移民,這國家是多怕人移民 11/23 21:59
51F:→ a9301040: (是多爛? 11/23 21:59
52F:→ tentaikanso: 舉德國的第三帝國時期來類比?戰時/被壓迫逃亡跟現在 11/23 22:38
53F:→ tentaikanso: 不太一樣吧? 然後樓上要不要搞清楚勞退跟軍公教退休 11/23 22:39
54F:→ tentaikanso: 金的財源差異? 11/23 22:39
55F:→ a9301040: 多數都是僱主,不是如上面列了 11/23 23:48
56F:→ a9301040: 你怎知道你不是在希特勒時期或老蔣時期,以未來評論過去 11/23 23:48
57F:→ a9301040: 容易,等到老了誰知道哪個是真理,哈哈哈 11/23 23:49
58F:→ a9301040: 喔喔,我大概知道你說財源是啥意思了 11/23 23:49
59F:→ a9301040: 政府就是僱主啊,不要以為那是啥小納稅金,請不請人就 11/23 23:50
60F:→ a9301040: 要請一堆人,養不部隊就不要養,現在在說財源頗好笑 11/23 23:50
61F:→ a9301040: 以就業者來面向來說,公務員繳的比例高於勞工 11/23 23:51
62F:→ a9301040: 我不是說這有啥對錯,制度就這樣,不是自己繳全部就叫 11/23 23:51
63F:→ a9301040: 福利,那勞工也應該這樣規定,哈哈哈 11/23 23:52
64F:→ a9301040: 勞退:僱主6%、自提0-6%;退撫:僱主(政府)7.8%、公4.2% 11/23 23:55
65F:推 maniaque: t 大的論點不見得是錯,但是不是已經不符合現行態勢?? 11/24 00:27
66F:→ maniaque: 當舉這些退休後的忠誠義務,對比現在年金改革,是否存在 11/24 00:27
67F:→ maniaque: 很微妙的矛盾?? 拿恩給時代的公務員思維,套在當今動輒 11/24 00:28
68F:→ maniaque: 拿公務員開刀的社會氛圍跟政府作法 11/24 00:28
69F:→ maniaque: 不能又要公務員忠誠一輩子然後隨便更改退休制度. 11/24 00:29
70F:→ maniaque: 個人都認為,走到現在的樣子,還不如努力讓公務員回歸 11/24 00:30
71F:→ maniaque: 勞基法,或許對於公務員還更有保障, 11/24 00:30
72F:→ maniaque: 至於財源那些有的沒有的,不好意思,政府也可以使用者付費 11/24 00:30
73F:→ maniaque: 讓老百姓在享受政府所提供的服務時,舉凡出門到回家 11/24 00:31
74F:→ maniaque: 都要被 Charge ,那這樣子是不是比較好?? 11/24 00:31
75F:→ maniaque: 政府所謂的稅收,不就是國民享受國家服務所付出的代價? 11/24 00:32
76F:→ maniaque: 然而,客人上陶板屋吃牛排,可以當眾羞辱服務生嗎?? ^_^ 11/24 00:32
77F:→ maniaque: 可以大聲說,你們的薪水都是我買單的??? 11/24 00:33
78F:→ maniaque: 之前舉過一個有趣的例子,再舉一次 11/24 00:34
79F:→ maniaque: 請問,當一個勞工,在他退休後,把雇主的錢偷走,老婆拐跑 11/24 00:35
80F:→ maniaque: 甚至殺了雇主女兒 11/24 00:35
81F:→ maniaque: 結果呢.....雇主竟然還要付給這位員工 [大筆退休金]耶 11/24 00:35
82F:→ maniaque: 那......勞工的忠誠義務在哪裡? 雇主家破人亡 11/24 00:36
83F:→ maniaque: 結果還欠勞工退休金.......:D 11/24 00:36
84F:→ maniaque: 說接觸到什麼? 那台積電員工握有公司 know how 11/24 00:37
85F:→ maniaque: 好像法律上從來沒有保障雇主的情況... 11/24 00:37
86F:→ saltlake: 樓上這位大哥 強者不需要法律保護 爺要你加班不加價 11/24 08:34
87F:→ saltlake: 本島就是一堆人買單 想想為啥 職場上是主管強下 還是 11/24 08:35
88F:→ saltlake: 下剋上? 11/24 08:36
89F:→ tentaikanso: 不知道樓上主張應絕對保障軍公教退休金的幾位,對於 11/24 11:01
90F:→ tentaikanso: 退休金是如何定性的?我似乎都只有看到用例子反駁「 11/24 11:02
91F:→ tentaikanso: 那這樣難道就不能領退休金/限制公務員了嗎?」卻沒看 11/24 11:02
92F:→ tentaikanso: 到為何退休金應受如此強大保障的論述? 11/24 11:04
93F:→ tentaikanso: 最近的年金改革反而與我的論點接近,正是因為國家資 11/24 11:05
94F:→ tentaikanso: 源有限,所以原先給予退休公務員的制度有修正必要, 11/24 11:05
95F:→ tentaikanso: 不能讓有生產力且需發展的青年世代所獲得的資源,卻 11/24 11:06
96F:→ tentaikanso: 遠遠少於已無生產力的退休階級。 11/24 11:07
97F:→ tentaikanso: 公務員退休金的財源來自於政府提撥與公務員部分薪資 11/24 11:09
98F:→ tentaikanso: 但公務員薪資就是來自於稅收。那麼一名公務員在退休 11/24 11:10
99F:→ tentaikanso: 後明顯有不認同臺灣ROC的行為,例如移民或是隨中國侮 11/24 11:12
100F:→ tentaikanso: 辱台灣(ex.郭冠英)的情況,用國家資源給予的保障絕對 11/24 11:13
101F:→ tentaikanso: 不可動搖? 11/24 11:14
102F:→ tentaikanso: 上面幾位似乎都嘗試用雇傭關係來解釋,但別忘了即使 11/24 11:20
103F:→ tentaikanso: 是勞基法,也是以例外規範不得競業禁止,還有列舉得 11/24 11:21
104F:→ tentaikanso: 不經預告即終止勞動契約,也無須給付資遣費的條文。 11/24 11:21
105F:→ tentaikanso: 其中就有包括對雇主等相關人的重大侮辱,或是違反勞 11/24 11:24
106F:→ tentaikanso: 動契約(包含競業禁止條款)的情形。 要拿公務員來類比 11/24 11:25
107F:→ tentaikanso: ,退休之後即到中國輸誠,甚至主張應該統一,明顯否 11/24 11:26
108F:→ tentaikanso: 定臺灣主權之人,恐怕也該當了重大侮辱的要件,足以 11/24 11:27
109F:→ tentaikanso: 終止勞動契約且無須給付資遣費。 11/24 11:27
110F:→ tentaikanso: 另外,雖然用語相似,但「公務員對國家之忠誠義務」 11/24 11:32
111F:→ tentaikanso: 與「員工對公司的忠實義務」有程度上的區別,不能互 11/24 11:32
112F:→ tentaikanso: 相類比,國家忠誠義務「至少」要認同台灣的自由民主 11/24 11:33
113F:→ tentaikanso: ;員工忠實義務則要求不得有損害公司的行為。 11/24 11:34
114F:→ tentaikanso: 所以我很好奇maniaque網友最後所述的案件,有任何判 11/24 11:35
115F:→ tentaikanso: 決可以閱覽嗎?法院認定在該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勞工仍 11/24 11:35
116F:→ tentaikanso: 有請求退休金的權利? 11/24 11:36
117F:→ a9301040: 不知道在講啥,公務員也有旋轉門,還是刑事處罰;強制認 11/24 11:38
118F:→ a9301040: 同某一個制度或價值,本身就是問題,看不出問題我也沒 11/24 11:39
119F:→ a9301040: 辦法,沒必要討論價值觀,懶得再回,塞垃圾到別人腦袋沒 11/24 11:39
120F:→ a9301040: 意義,希特勒萬歲 11/24 11:39
121F:→ tentaikanso: 樓上放大絕也不是第一次了,還扯希特勒,加油好嗎? 11/24 11:48
122F:→ tentaikanso: 而且就是打算修法,不曉得樓上對退休金制度應受絕對 11/24 11:54
123F:→ tentaikanso: 保障不得變更的理據所謂何來?強制認同的那句以下, 11/24 11:56
124F:→ tentaikanso: 原句奉還。 11/24 11:56
125F:→ a9301040: 我有說不能變更?戰文要戰好!老是兩碼事扯在一起。我是 11/24 12:57
126F:→ a9301040: 說思想審查頗哈,在那邊扯認同,這不是希特勒老蔣? 11/24 12:57
127F:→ a9301040: 而且勞工退休就跟雇主終止法律關係,營業秘密外,根本沒 11/24 13:00
128F:→ a9301040: 有忠誠問題,競業禁止也要補償;除國家機密外,公務員同 11/24 13:00
129F:→ a9301040: 理。倒是你的道理哪裡來?自己先把勞工論述弄好,一團 11/24 13:00
130F:→ a9301040: 亂 11/24 13:00
131F:→ ultratimes: 某人也真是夠了,不是說不能變更,問題是針對以前變更 11/25 12:40
132F:→ ultratimes: 針對修法後變更就沒這麼多鳥問題 11/25 12:40
133F:→ ultratimes: 針對修法前的東西也一併變更才會有這一串問題 11/25 12:40
134F:噓 tentaikanso: 樓上要不要來直接論述一下?而不是接話講結論? 11/26 00:00
135F:→ tentaikanso: 從法律架構來說,公務員跟勞工本來就是不同體系,公 11/26 00:01
136F:→ tentaikanso: 務員往往還涉及國家公權力行使與資源分配的問題,本 11/26 00:01
137F:→ tentaikanso: 來就不該一概而論。 先站在不能變更的立場扯勞退,後 11/26 00:02
138F:→ tentaikanso: 來發現財源不同時又改打思想審查...,但以這次提案欲 11/26 00:02
139F:→ tentaikanso: 修法的導火線:退將參與中國政治活動,跟單純對言論 11/26 00:04
140F:→ tentaikanso: 自由的審查,是兩個不能相提並論的。 身為公務員本來 11/26 00:05
141F:→ tentaikanso: 就會因身分或涉及的國家權力層級高低,而有不同的限 11/26 00:05
142F:→ tentaikanso: 制,像馬英九身為前總統,卸任能否去中國領土還要經 11/26 00:06
143F:→ tentaikanso: 許可...故公務員法本來就有相當的政治因素考量在內。 11/26 00:08
144F:→ tentaikanso: 而國家忠誠義務就是隨著這次的事件浮上檯面,立即斷 11/26 00:09
145F:→ tentaikanso: 定退休金應受信賴保護,而不考慮其行為有無受保護必 11/26 00:09
146F:→ tentaikanso: 要,略嫌速斷。 11/26 00:09
147F:→ saltlake: 單就我國退休將領參加老共國家政治活動這點 老共可從沒 11/29 23:07
148F:→ saltlake: 放棄以武力消滅我國 換言之 這不是單純言論自由的問題 11/29 23:07
149F:→ saltlake: 這方面的狀況職得參考的是現在的高麗與朝鮮 以前的東西 11/29 23:08
150F:→ saltlake: 德的狀況也可參考 11/29 23:08
151F:→ saltlake: 私人公司員工或管理階層到競爭公司工作 倘洩漏前公司 11/29 23:10
152F:→ saltlake: 機密甚麼的 有國家司法機構介入 我國退休公務員或將領 11/29 23:11
153F:→ saltlake: 到至今仍不放棄征服我國的國家之政府那邊參與活動 11/29 23:11
154F:→ saltlake: 洩漏了機密或有啥不利我國行動 不會以為我國司法力量能 11/29 23:12
155F:→ saltlake: 伸過去制裁吧? 因此就這方面拿國家的員工與私企員工相比 11/29 23:12
156F:→ saltlake: 顯然不合適 11/29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