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ssmyassba (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這樣構成肇事逃逸嗎?
時間Fri Oct 28 20:23:30 2016
前幾天朋友跟人擦撞朋友直行車,對方左轉車,當下對方小擦傷,說沒事,後來私下說自
己處理就好,雙方就都離開了,結果後來對方車子有損傷後來估價需要一萬四,因為對方
是學生,對他來說負擔有點大,就到警察局備案,警察就來找朋友了,對方有跟警方說當
下因為想說沒事,所以雙方都離開,後來朋友也有錄音錄到對方有說當下雙方同意離開,
想請問假設萬一和解金額談不攏,對方到法院告的成肇事逃逸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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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PFH120: 有錄音錄到同意當下雙方離開就沒事啊~ 10/28 22:12
2F:推 samtomdoggy: 但是可以告過失傷害 10/28 22:37
3F:→ kissmyassba: 友人也有挫傷,應該兩邊是同等條件,最多雙方互告過 10/28 23:01
4F:→ kissmyassba: 失傷害 10/28 23:01
5F:→ ultratimes: 你確定同等條件?是我就在最後一天才告 10/29 00:42
6F:→ kissmyassba: 真的,我沒想到這個,謝謝提醒 10/29 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