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ssmyassba (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这样构成肇事逃逸吗?
时间Fri Oct 28 20:23:30 2016
前几天朋友跟人擦撞朋友直行车,对方左转车,当下对方小擦伤,说没事,後来私下说自
己处理就好,双方就都离开了,结果後来对方车子有损伤後来估价需要一万四,因为对方
是学生,对他来说负担有点大,就到警察局备案,警察就来找朋友了,对方有跟警方说当
下因为想说没事,所以双方都离开,後来朋友也有录音录到对方有说当下双方同意离开,
想请问假设万一和解金额谈不拢,对方到法院告的成肇事逃逸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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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PFH120: 有录音录到同意当下双方离开就没事啊~ 10/28 22:12
2F:推 samtomdoggy: 但是可以告过失伤害 10/28 22:37
3F:→ kissmyassba: 友人也有挫伤,应该两边是同等条件,最多双方互告过 10/28 23:01
4F:→ kissmyassba: 失伤害 10/28 23:01
5F:→ ultratimes: 你确定同等条件?是我就在最後一天才告 10/29 00:42
6F:→ kissmyassba: 真的,我没想到这个,谢谢提醒 10/29 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