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teec (estee)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構成侮辱罪?
時間Sun Oct 23 13:03:30 2016
地點:我家
人物:家父、家母、舍弟(在外租屋臨時
返家)、保險業務員、本人、鄰居
事件:鄰居的保險業務員向家母推銷年金保險,因家母不識字,家父拒簽,家母希望我下
班後,由我處理,但舍弟突回家,由舍弟共同簽名;我下班到家,已簽好保約,家母要求
我再確認,保險員自介為南山人壽,
我不自覺脫口說“這公司不是要倒了”,
保險員二三次追問我從哪聽來,又一直試探我在哪家保險公司(我在一般公司),隔天舍弟
及家母商量後打電話取消保約,該業務員說她要告我侮辱罪。
請問有構成侮辱罪嗎?
又我可以做何防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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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16ichaelkb: 不會 10/23 13:18
2F:推 Lailungsheng: 南山人壽還沒倒喔 10/23 13:38
3F:→ rock0807: 不會 10/23 13:44
4F:→ justicesword: 等他告 10/23 13:44
5F:推 tentaikanso: 不算侮辱。 10/23 13:46
6F:推 q622622: 歡迎她來告 10/23 13:55
7F:推 taoist9999: 一個保險業務員不能代表○○保險公司對告訴乃論之罪來 10/23 14:05
8F:→ taoist9999: 提出告訴的。 10/23 14:05
9F:→ taoist9999: 保險業務員與○○保險公司也不是同一個權利主體,就算 10/23 14:06
10F:→ taoist9999: 毀損○○保險公司的名譽,就算是毀損保險業務員的名譽 10/23 14:06
11F:→ taoist9999: ,這種邏輯很奇怪的。 10/23 14:06
12F:→ taoist9999: 既然不想投保,就不要跟對方講太多話。 10/23 14:07
13F:推 KKyosuke: 侮辱個屁 10/23 15:03
14F:→ a9301040: 等他告,可受公平之事,之前真的有些問題;何況業務員 10/23 15:53
15F:→ a9301040: 跟保險公司真的不同主體,提告當事人不適格、或無告訴權 10/23 15:53
16F:→ a9301040: 之告訴不合法 10/23 15:53
17F:→ a9301040: 負責吃好睡好就是最好防禦XD 10/23 15:54
18F:推 jaannddyy: 這種業務有人敢用喔 難怪真的要倒 10/23 16:57
19F:→ esteec: 謝謝大家的回應,我會請家母不要再理會,再次謝謝。 10/24 07:05
20F:推 airstar123: 告不成 會變巫告嗎 再告回去 11/12 0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