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teec (estee)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构成侮辱罪?
时间Sun Oct 23 13:03:30 2016
地点:我家
人物:家父、家母、舍弟(在外租屋临时
返家)、保险业务员、本人、邻居
事件:邻居的保险业务员向家母推销年金保险,因家母不识字,家父拒签,家母希望我下
班後,由我处理,但舍弟突回家,由舍弟共同签名;我下班到家,已签好保约,家母要求
我再确认,保险员自介为南山人寿,
我不自觉脱口说“这公司不是要倒了”,
保险员二三次追问我从哪听来,又一直试探我在哪家保险公司(我在一般公司),隔天舍弟
及家母商量後打电话取消保约,该业务员说她要告我侮辱罪。
请问有构成侮辱罪吗?
又我可以做何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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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16ichaelkb: 不会 10/23 13:18
2F:推 Lailungsheng: 南山人寿还没倒喔 10/23 13:38
3F:→ rock0807: 不会 10/23 13:44
4F:→ justicesword: 等他告 10/23 13:44
5F:推 tentaikanso: 不算侮辱。 10/23 13:46
6F:推 q622622: 欢迎她来告 10/23 13:55
7F:推 taoist9999: 一个保险业务员不能代表○○保险公司对告诉乃论之罪来 10/23 14:05
8F:→ taoist9999: 提出告诉的。 10/23 14:05
9F:→ taoist9999: 保险业务员与○○保险公司也不是同一个权利主体,就算 10/23 14:06
10F:→ taoist9999: 毁损○○保险公司的名誉,就算是毁损保险业务员的名誉 10/23 14:06
11F:→ taoist9999: ,这种逻辑很奇怪的。 10/23 14:06
12F:→ taoist9999: 既然不想投保,就不要跟对方讲太多话。 10/23 14:07
13F:推 KKyosuke: 侮辱个屁 10/23 15:03
14F:→ a9301040: 等他告,可受公平之事,之前真的有些问题;何况业务员 10/23 15:53
15F:→ a9301040: 跟保险公司真的不同主体,提告当事人不适格、或无告诉权 10/23 15:53
16F:→ a9301040: 之告诉不合法 10/23 15:53
17F:→ a9301040: 负责吃好睡好就是最好防御XD 10/23 15:54
18F:推 jaannddyy: 这种业务有人敢用喔 难怪真的要倒 10/23 16:57
19F:→ esteec: 谢谢大家的回应,我会请家母不要再理会,再次谢谢。 10/24 07:05
20F:推 airstar123: 告不成 会变巫告吗 再告回去 11/12 0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