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enix (隨風)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反式房貸債務繼承的問題
時間Sun Oct 16 23:43:40 2016
最近在研究反式房貸債務債權的問題,有一個點不是很清楚想請教法律高手:
這兩年很多銀行有在推出反式房貸產品,我看產品的設計概念是:
生前定期給你一筆錢(或一個額度),借款人如在生前,可以選擇還款,提前解約
塗銷抵押權。但如果往生後,繼承人也可以選擇還款或不還款,如果選擇還款,銀
行在債務清償後就塗銷抵押權,房子歸繼承人所有。
我的問題是:
如果繼承人選擇不還款,銀行依法律程序處分擔保品,處分所得扣除相關成本與債權
後,如尚有餘款,需要歸還給繼承人嗎?如果餘款歸還給繼承人我覺得有點奇怪,當
繼承人選擇不還款時,不是已經視同拋棄繼承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68.23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476632623.A.E05.html
1F:→ tw00173105: 請問"不還款視同拋棄繼承"之依據何在? 10/16 23:47
2F:推 rrowl: 我會問你另一個問題?如果 到時銀行依法律程序處分擔保品 旦 10/16 23:47
3F:→ rrowl: 處分所得扣除相關成本後 跟本不足以清償債權?你願意補足嗎? 10/16 23:48
4F:→ rrowl: 一樓的 看契約內容應該就會有你要的答案 事實上原PO的問題 10/16 23:49
5F:→ rrowl: 在雙方的契約內容內 也都會寫明才對 不信去找一份來看看吧 10/16 23:50
6F:→ a9301040: 沒有視同拋棄繼承,這是抵押權流抵約款 10/17 07:54
7F:→ taoist9999: 把契約PO出來看。 10/17 10:10
8F:→ iamenix: 繼承人沒義務補足差額,所以我才認為不還款視同拋棄繼承 10/18 11:53
9F:→ iamenix: 這個業務跟一般房貸或擔保品抵押貸款不一樣 10/18 11:54
10F:→ iamenix: 擔保品處分不足之處,銀行仍有權繼續追討 10/18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