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tFatDer (坐北潮男)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私益募款 剩餘款項是否具法律上原因?
時間Thu Sep 8 02:03:26 2016
各位先進晚安
想討論最近很熱門的議題
一位網路部落客向粉絲募款
打算以那筆錢來替貓看病
到這邊應該是412
大家以那位部落客要「治好這隻貓」為負擔
做成的贈與
然而小弟想在這請教的是:
萬一該部落客募得2萬元
而在這隻貓身上以募得款項支出醫療費用1萬元
剩下的一萬元是否因為負擔成就
就可以自由運用?(如:買包包等)
或者是,對於那剩下的一萬元的持有該部落客即不具法律上的原因
屬不當得利,應該要退回粉絲們呢?
謝謝各位先進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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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ilungsheng: 羅倫佐油? 09/08 06:42
2F:推 maniaque: 跟大家講,希望當作買貓的食物跟未來醫藥負擔 09/08 08:50
3F:→ maniaque: 若不要的,就照比例還給不要的, 09/08 08:51
4F:→ depravity: 個人募款這件事本身已經違法 = = 09/09 15:06
5F:→ CCWck: 他沒說做公益 應該不違反公益勸募條例吧? 09/09 22:01
6F:→ depravity: 對齁,那叫乞討 XD 09/11 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