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tFatDer (坐北潮男)
看板LAW
标题[问题] 私益募款 剩余款项是否具法律上原因?
时间Thu Sep 8 02:03:26 2016
各位先进晚安
想讨论最近很热门的议题
一位网路部落客向粉丝募款
打算以那笔钱来替猫看病
到这边应该是412
大家以那位部落客要「治好这只猫」为负担
做成的赠与
然而小弟想在这请教的是:
万一该部落客募得2万元
而在这只猫身上以募得款项支出医疗费用1万元
剩下的一万元是否因为负担成就
就可以自由运用?(如:买包包等)
或者是,对於那剩下的一万元的持有该部落客即不具法律上的原因
属不当得利,应该要退回粉丝们呢?
谢谢各位先进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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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ilungsheng: 罗伦佐油? 09/08 06:42
2F:推 maniaque: 跟大家讲,希望当作买猫的食物跟未来医药负担 09/08 08:50
3F:→ maniaque: 若不要的,就照比例还给不要的, 09/08 08:51
4F:→ depravity: 个人募款这件事本身已经违法 = = 09/09 15:06
5F:→ CCWck: 他没说做公益 应该不违反公益劝募条例吧? 09/09 22:01
6F:→ depravity: 对齁,那叫乞讨 XD 09/11 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