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9301040 (加油)
看板LAW
標題Fw: [新聞] 違規反咬假車禍 貴婦重判
時間Sun Sep 4 14:30:33 2016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oufz_p ]
作者: damonwhk (Damon)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違規反咬假車禍 貴婦重判
時間: Sun Sep 4 10:44:08 2016
1.媒體來源:聯合報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違規反咬假車禍 貴婦重判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3.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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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姓婦人開車逕行左轉,與騎機車的高姓快遞員發生車禍,她斥責對方後離去,被依肇事
遺棄罪起訴;開庭時郭婦還是不認錯,不但說高製造假車禍,大罵「不要臉」,還誣指高
是「詐騙集團」、「吸毒」,百般羞辱,連法官都受不了,判她一年十月徒刑,不得易科
罰金。
高姓快遞員傷勢並不重,也未提告過失傷害,法官「重判」郭婦連檢察官都驚訝。檢方認
為,郭婦開庭一直把「我是有錢人、他想揩油」掛嘴邊,氣焰太囂張,應是合議庭量刑關
鍵。
六十一歲郭姓婦人有大學學歷,從事房仲工作;去年六月卅日她開車行經台北市承德路時
,未依號誌燈號逕行左轉要進小巷,對向高姓騎士煞車不及,撞上轎車右車身後倒地;高
姓男子右腿擦傷,但郭婦下車察看不是關切傷勢,反而責罵高「你怎麼闖紅燈」,就開車
離開。
警方據報找她到案說明,郭婦卻說「他蓄意製造假車禍啦!」並稱當時有罵高「你把我的
車撞成這樣,我要叫警察來」,是對方懇求別叫警察她才離去。
法院審理時,郭婦仍堅稱高製造假車禍,還當庭大罵「不要臉,你真的不要臉,你們都是
詐騙集團」,並稱高是缺錢吸毒才以此法賺錢,要求法官驗尿;郭姓婦人對被害人百般羞
辱,讓在庭的人全傻眼。郭婦還數度自稱「我很有錢」,自認遇上詐騙圈套。
士林地院認為郭婦在發生交通事故後逕自離去,在刑事上已有責任,且郭婦違規在先事證
明確,反咬被害人製造假車禍是無稽之談,判刑一年十月。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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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7321/1938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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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有時真的要看風向
不會看風向,就等著進牢裡吧!
傷者沒有提告,就已經逃掉過失傷害了
而且有緩刑空間
結果自己態度不佳,反而遭重判,連緩刑機會都沒有
值得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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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板推文4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9301040 (140.112.233.192), 09/04/2016 14:30:33
我第一次看到車禍被判這麼重
到底是判什麼罪?上述新聞說也沒提過失傷害?
所以是誣告?有沒有人有字號QQ
※ 編輯: a9301040 (140.112.233.192), 09/04/2016 14:33:31
1F:→ hiimjack: 士林地院105年度交訴字第7號 09/04 14:48
2F:→ hiimjack: 肇逃本來就不輕吧 09/04 14:53
3F:推 Alstom: 三好佳醫好 09/04 15:01
4F:推 depravity: 1~7年 只有一年一個月算輕判吧 XDDD 09/04 15:07
5F:→ depravity: 這記者 = = 09/04 15:08
6F:→ a9301040: 原來是肇事逃逸 09/04 15:38
7F:推 qize1428: 肇逃輕傷本來就不會太重 09/04 15:41
8F:推 niceshotse: 肇逃這樣我不覺得重,不給緩刑,應該是沒和對方和解 09/04 15:42
9F:→ niceshotse: 所以這位婦人,要進去蹲一年一個月了... 09/04 15:43
10F:推 qize1428: 應該是指不給易科吧,緩刑實務上要對方原諒,易科不用 09/04 15:44
11F:→ yesohya: 不給易科的是立委不是法官 把最低刑從六個月改一年 09/04 16:11
12F:推 maniaque: 若要給,應該是緩刑吧..... 09/04 16:49
13F:→ sindyevil: 會上訴吧 到時候看高院庭內會怎樣演囉 09/04 17:03
14F:推 bearq258: 102年修正之後就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09/04 17:23
15F:→ bearq258: 對方受傷一定要報案不然成立肇事逃逸罪,將無法易科罰金 09/04 17:25
16F:→ bearq258: 185-4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 09/04 17:26
17F:→ bearq258: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09/04 17:26
18F:推 tgsh: 判到超過6個月根本不用說不得易科罰金了吧,本來就不能易了 09/04 23:21
19F:推 tgsh: 倒是緩刑是判2年以下...應該說不給緩刑 09/04 23:23
20F:→ tudaer: 大概是氣焰太囂張吧= =||| 09/05 15:09
21F:推 maniaque: 這應該都夠加一條 藐視法庭(但台灣沒有這一條) 09/05 16:07
22F:→ Houei: 主張對方沒有做的假車禍,不用負偽證罪嗎 09/05 16:54
23F:推 a0131200: 法官最後一段寫"被告自承經濟狀況良好" 快笑死了XD 09/05 17:11
24F:推 CCWck: 非證人身份未具結怎麼會有偽證罪 09/06 10:37
25F:→ depravity: 被告說謊意圖脫罪是權利不會有偽證 09/07 15:48
26F:→ depravity: 況且她是真心認為那是假的 XDDDD 09/07 15:49
27F:→ depravity: 活在自己世界也不會有偽證 XD 09/07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