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9301040 (加油)
看板LAW
标题Fw: [新闻] 违规反咬假车祸 贵妇重判
时间Sun Sep 4 14:30:33 2016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Noufz_p ]
作者: damonwhk (Damon)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违规反咬假车祸 贵妇重判
时间: Sun Sep 4 10:44:08 2016
1.媒体来源:联合报
※ 例如苹果日报、奇摩新闻
2.完整新闻标题:违规反咬假车祸 贵妇重判
※ 标题没有写出来 ---> 依照板规删除文章
3.完整新闻内文:
※ 社论特稿都不能贴! 违者退文,贴广告也会被退文喔!
郭姓妇人开车迳行左转,与骑机车的高姓快递员发生车祸,她斥责对方後离去,被依肇事
遗弃罪起诉;开庭时郭妇还是不认错,不但说高制造假车祸,大骂「不要脸」,还诬指高
是「诈骗集团」、「吸毒」,百般羞辱,连法官都受不了,判她一年十月徒刑,不得易科
罚金。
高姓快递员伤势并不重,也未提告过失伤害,法官「重判」郭妇连检察官都惊讶。检方认
为,郭妇开庭一直把「我是有钱人、他想揩油」挂嘴边,气焰太嚣张,应是合议庭量刑关
键。
六十一岁郭姓妇人有大学学历,从事房仲工作;去年六月卅日她开车行经台北市承德路时
,未依号志灯号迳行左转要进小巷,对向高姓骑士煞车不及,撞上轿车右车身後倒地;高
姓男子右腿擦伤,但郭妇下车察看不是关切伤势,反而责骂高「你怎麽闯红灯」,就开车
离开。
警方据报找她到案说明,郭妇却说「他蓄意制造假车祸啦!」并称当时有骂高「你把我的
车撞成这样,我要叫警察来」,是对方恳求别叫警察她才离去。
法院审理时,郭妇仍坚称高制造假车祸,还当庭大骂「不要脸,你真的不要脸,你们都是
诈骗集团」,并称高是缺钱吸毒才以此法赚钱,要求法官验尿;郭姓妇人对被害人百般羞
辱,让在庭的人全傻眼。郭妇还数度自称「我很有钱」,自认遇上诈骗圈套。
士林地院认为郭妇在发生交通事故後迳自离去,在刑事上已有责任,且郭妇违规在先事证
明确,反咬被害人制造假车祸是无稽之谈,判刑一年十月。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当新闻连结过长时,需提供短网址方便网友点击
http://udn.com/news/story/7321/1938709
5.备注: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注意
做人有时真的要看风向
不会看风向,就等着进牢里吧!
伤者没有提告,就已经逃掉过失伤害了
而且有缓刑空间
结果自己态度不佳,反而遭重判,连缓刑机会都没有
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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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50.164.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Gossiping/M.1472957053.A.FF3.html
他板推文43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a9301040 (140.112.233.192), 09/04/2016 14:30:33
我第一次看到车祸被判这麽重
到底是判什麽罪?上述新闻说也没提过失伤害?
所以是诬告?有没有人有字号QQ
※ 编辑: a9301040 (140.112.233.192), 09/04/2016 14:33:31
1F:→ hiimjack: 士林地院105年度交诉字第7号 09/04 14:48
2F:→ hiimjack: 肇逃本来就不轻吧 09/04 14:53
3F:推 Alstom: 三好佳医好 09/04 15:01
4F:推 depravity: 1~7年 只有一年一个月算轻判吧 XDDD 09/04 15:07
5F:→ depravity: 这记者 = = 09/04 15:08
6F:→ a9301040: 原来是肇事逃逸 09/04 15:38
7F:推 qize1428: 肇逃轻伤本来就不会太重 09/04 15:41
8F:推 niceshotse: 肇逃这样我不觉得重,不给缓刑,应该是没和对方和解 09/04 15:42
9F:→ niceshotse: 所以这位妇人,要进去蹲一年一个月了... 09/04 15:43
10F:推 qize1428: 应该是指不给易科吧,缓刑实务上要对方原谅,易科不用 09/04 15:44
11F:→ yesohya: 不给易科的是立委不是法官 把最低刑从六个月改一年 09/04 16:11
12F:推 maniaque: 若要给,应该是缓刑吧..... 09/04 16:49
13F:→ sindyevil: 会上诉吧 到时候看高院庭内会怎样演罗 09/04 17:03
14F:推 bearq258: 102年修正之後就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09/04 17:23
15F:→ bearq258: 对方受伤一定要报案不然成立肇事逃逸罪,将无法易科罚金 09/04 17:25
16F:→ bearq258: 185-4 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伤而逃逸者 09/04 17:26
17F:→ bearq258: 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09/04 17:26
18F:推 tgsh: 判到超过6个月根本不用说不得易科罚金了吧,本来就不能易了 09/04 23:21
19F:推 tgsh: 倒是缓刑是判2年以下...应该说不给缓刑 09/04 23:23
20F:→ tudaer: 大概是气焰太嚣张吧= =||| 09/05 15:09
21F:推 maniaque: 这应该都够加一条 藐视法庭(但台湾没有这一条) 09/05 16:07
22F:→ Houei: 主张对方没有做的假车祸,不用负伪证罪吗 09/05 16:54
23F:推 a0131200: 法官最後一段写"被告自承经济状况良好" 快笑死了XD 09/05 17:11
24F:推 CCWck: 非证人身份未具结怎麽会有伪证罪 09/06 10:37
25F:→ depravity: 被告说谎意图脱罪是权利不会有伪证 09/07 15:48
26F:→ depravity: 况且她是真心认为那是假的 XDDDD 09/07 15:49
27F:→ depravity: 活在自己世界也不会有伪证 XD 09/07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