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hot (100夢想成真^^組團Happy)
看板LAW
標題[請益] 多年前雇主未投保勞保
時間Wed Aug 24 00:05:13 2016
原PO於 97年2月 到 98年1月
大學剛畢業出社會工作
在公立學校擔任鐘點教師
當時學校未替我加保勞健保
後來懂事了 才知道學校這樣是不對的
會造成自己權益受損害
已請學校幫我補提繳勞退部份
可是勞保及健保多繳部份的損失
想向當時的學校承辦人因個人疏失求償
請問求償方式或管道有什麼?
這種小案件需要請律師嗎?
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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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CWck: 應該是要找學校的代理人而非承辦人 08/24 01:53
2F:→ saltlake: 原波自己會告就免請律師 另外找告的對象要考慮目的是 08/24 06:18
3F:→ saltlake: 出一口氣還是找有財力賠償你的 08/24 06:19
4F:→ scott2009: 這種你不是第一也不是最後,之前申請年終獎金 08/24 07:45
5F:→ scott2009: 單位人事還是主計居然說他一輩子沒看過 08/24 07:45
6F:→ depravity: 還有年資損失這很難算 通常就是喊價和解 XD 08/24 13:17
7F:→ maniaque: 而且原則上是跟機關,不是對公務員, 08/24 20:29
8F:→ nohot: 勞保局有試算表我試算過損失約近2萬元~承辦人一定賠得起 08/25 02:00
9F:→ nohot: 只是想爭一口氣~ 希望做錯的人為自己疏失負起該負的 08/25 02:01
10F:→ maniaque: 原PO麻煩先念過 國家賠償法 ,ok ? 08/25 07:07
11F:→ maniaque: 這不關 承辦人 賠不賠的起 的事情 08/25 07:08
12F:→ maniaque: 承辦人 賠也不是賠給你 08/25 07:08
13F:→ nohot: 這是民法求償~不是要用國賠 樓上別好笑了 難不成賠給樓上的 08/27 15:33
14F:→ maniaque: 承辦業務,麻煩先搞清楚....... 08/27 17:05
15F:→ maniaque: 要不要先把國賠法唸一下... 08/27 17:06
16F:→ maniaque: 你要告的東西,是啥?? 08/27 17:06
17F:→ maniaque: 當然,國賠法是民事法的特別法沒錯啦..... 08/27 17:07
18F:→ maniaque: 國家賠償法第二條,寫的很清楚了 08/27 17:08
19F:→ maniaque: 要選擇用民法挑當事人告,確實也是一種手段啦 08/27 17:08
20F:→ maniaque: 只是,法就這麼在那,不用,卻跑去告個人??? 08/27 17:09
21F:→ maniaque: 那是要求償,還是要去修理當事人 ?? 08/27 17:09
22F:→ maniaque: 這麼大的國家不告,你跑去告個人??? 有違經驗法則 08/27 17:09
23F:→ maniaque: 況且,您自己都第5行都認為 "這是學校的責任" 08/27 17:10
24F:→ maniaque: 第七行也是這樣子,那,不告學校要告誰?? 08/27 17:10
25F:→ maniaque: 順道跟您講個事實,您只是試算損失,並無真正的損失... 08/27 17:12
26F:→ maniaque: 就跟事故車修好,當事人要去告車價減損,法院不判賠會類似 08/27 17:13
27F:→ maniaque: 請先舉出 "損失的事實",才有辦法求償 08/27 17:13
28F:→ maniaque: 但,您不一定能夠活到可以請領退休金那天...... 08/27 17:13
29F:→ maniaque: 所以法院應該不會認為有以發生的損失事實 08/27 17:14
30F:→ maniaque: 總之,加油,對了,民事要繳裁判費...... 08/27 17:15
31F:→ maniaque: 個人很歡迎您回報後續處理結果,以上 08/27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