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hot (100梦想成真^^组团Happy)
看板LAW
标题[请益] 多年前雇主未投保劳保
时间Wed Aug 24 00:05:13 2016
原PO於 97年2月 到 98年1月
大学刚毕业出社会工作
在公立学校担任钟点教师
当时学校未替我加保劳健保
後来懂事了 才知道学校这样是不对的
会造成自己权益受损害
已请学校帮我补提缴劳退部份
可是劳保及健保多缴部份的损失
想向当时的学校承办人因个人疏失求偿
请问求偿方式或管道有什麽?
这种小案件需要请律师吗?
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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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CWck: 应该是要找学校的代理人而非承办人 08/24 01:53
2F:→ saltlake: 原波自己会告就免请律师 另外找告的对象要考虑目的是 08/24 06:18
3F:→ saltlake: 出一口气还是找有财力赔偿你的 08/24 06:19
4F:→ scott2009: 这种你不是第一也不是最後,之前申请年终奖金 08/24 07:45
5F:→ scott2009: 单位人事还是主计居然说他一辈子没看过 08/24 07:45
6F:→ depravity: 还有年资损失这很难算 通常就是喊价和解 XD 08/24 13:17
7F:→ maniaque: 而且原则上是跟机关,不是对公务员, 08/24 20:29
8F:→ nohot: 劳保局有试算表我试算过损失约近2万元~承办人一定赔得起 08/25 02:00
9F:→ nohot: 只是想争一口气~ 希望做错的人为自己疏失负起该负的 08/25 02:01
10F:→ maniaque: 原PO麻烦先念过 国家赔偿法 ,ok ? 08/25 07:07
11F:→ maniaque: 这不关 承办人 赔不赔的起 的事情 08/25 07:08
12F:→ maniaque: 承办人 赔也不是赔给你 08/25 07:08
13F:→ nohot: 这是民法求偿~不是要用国赔 楼上别好笑了 难不成赔给楼上的 08/27 15:33
14F:→ maniaque: 承办业务,麻烦先搞清楚....... 08/27 17:05
15F:→ maniaque: 要不要先把国赔法念一下... 08/27 17:06
16F:→ maniaque: 你要告的东西,是啥?? 08/27 17:06
17F:→ maniaque: 当然,国赔法是民事法的特别法没错啦..... 08/27 17:07
18F:→ maniaque: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写的很清楚了 08/27 17:08
19F:→ maniaque: 要选择用民法挑当事人告,确实也是一种手段啦 08/27 17:08
20F:→ maniaque: 只是,法就这麽在那,不用,却跑去告个人??? 08/27 17:09
21F:→ maniaque: 那是要求偿,还是要去修理当事人 ?? 08/27 17:09
22F:→ maniaque: 这麽大的国家不告,你跑去告个人??? 有违经验法则 08/27 17:09
23F:→ maniaque: 况且,您自己都第5行都认为 "这是学校的责任" 08/27 17:10
24F:→ maniaque: 第七行也是这样子,那,不告学校要告谁?? 08/27 17:10
25F:→ maniaque: 顺道跟您讲个事实,您只是试算损失,并无真正的损失... 08/27 17:12
26F:→ maniaque: 就跟事故车修好,当事人要去告车价减损,法院不判赔会类似 08/27 17:13
27F:→ maniaque: 请先举出 "损失的事实",才有办法求偿 08/27 17:13
28F:→ maniaque: 但,您不一定能够活到可以请领退休金那天...... 08/27 17:13
29F:→ maniaque: 所以法院应该不会认为有以发生的损失事实 08/27 17:14
30F:→ maniaque: 总之,加油,对了,民事要缴裁判费...... 08/27 17:15
31F:→ maniaque: 个人很欢迎您回报後续处理结果,以上 08/27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