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9301040 (加油)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房地產交易可以控告代書刑事嗎
時間Sun Aug 14 23:21:55 2016
推文交錯一團亂,補充說明
61年台上字第1695號判例
依不當得利之法則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以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
人受有損害為其要件,故其得請求返還之範圍,應以對方所受之利益為度
,非以請求人所受損害若干為準,無權占有他人土地,可能獲得相當於租
金之利益為社會通常之觀念,是被上訴人抗辯其占有系爭土地所得之利益
,僅相當於法定最高限額租金之數額,尚屬可採。
最高法院九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三二四號判決
按無權占有他人土地,可能獲得相當於租金之利益,為社會通常之觀念。
其依不當得利之法則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以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
致他人受有損害為其要件,故得請求返還之範圍,固應以對方所受之利益為度,
非以請求人所受損害若干為準(本院六十一年台上字第一六九五號判例參照)
,惟於審酌對方所受之利益時,如無客觀具體數據可資計算,
請求人所受損害之數額,未嘗不可據為計算不當得利之標準。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97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 第 3 號
法律問題:甲無權占用乙所有土地 10 年,後為乙發現。乙本於不當得利之法律關係
,訴請甲給付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甲為 5 年之時效抗辯,是否有理
由?
討論意見:甲說:否定說(略)。
乙說:肯定說。
租金之請求權因 5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既為民法第 126 條所明
定,則凡無法律上之原因,而獲得相當於租金之利益,致他人受損
害時,如該他人之返還利益請求權,已逾租金短期消滅時效之期間
,對於相當於已罹於消滅時效之租金之利益,即不得依不當得利之
法則,請求返還。其請求權之時效期間,仍應依前開規定為 5 年
(參照最高法院 49 年台上字第 1730 號判例及 65 年度第 5 次
民庭庭推總會議決定(二)、66 年度第 7 次民庭庭推總會議決議(一)
、95 年度第 17 次民事庭會議決議)。基此,該相當於租金之損
害金因 5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乙不得依不當得利之法則,請求返
還。
初步研討結果:採甲說。
審查意見:採乙說。
研討結果:照審查意見通過。
從最高法院判例到判決,又到高等法院座談
我不知道,要證明損害額從何而來?
況不當得利依某學說尚有舉證責任減輕之論
※ 引述《furuta27 (追尋勇者的足跡)》之銘言:
: 標題: Re: [問題] 房地產交易可以控告代書刑事嗎
: 時間: Sun Aug 14 21:59:5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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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xixet: 壓款不是那麼簡單,糾紛是啥? 08/14 09:44
: → depravity: 仲介費也是履約保證一部份 妳糾紛在這的話.... XD 08/14 13:24
: 推 rrowl: 我也很好奇.你說的糾紛是什麼?這才是問題的主因吧? 08/14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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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弟報告一下整個交易經過 有大大猜到仲介費是重點
: 於去年11月委託該房仲公司銷售房屋 今年1/23時該房仲電話報成交
: 我口頭同意賣出價格以及屋主服務費六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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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後續一直沒進度 我沒看到合約 也不知道錢在哪
: 沮喪之餘 於4/7日當天想說去房子看看
: 晚上去看嚇了一跳 應該是空屋怎麼會有燈 而且還有人住
: 現場立刻報警 跟住戶溝通才知道該房仲私下出租
: 並立刻對房仲提告背信
: 報案三聯單 http://imgur.com/a/2vzZ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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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該案已經全部匯入並水電分算結清 已經是4/20了
: 簽約日1/23 http://imgur.com/a/J4SAW
: 結算日4/20 http://imgur.com/a/92W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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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於房租不知去哪的理由跟拖延交屋一兩個月的延遲罰則
: 我對該公司提出改成付服務費三趴
: 一切都不計較 房仲公司認點錯 我也認同他們有幫忙賣房子
: (也不計較因為合約代簽 合約很有可能有三角簽被房仲作價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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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 該公司 說是副總層級 說完全不同意也不肯提新的和解條件
: 要上法院就來上 拿不到服務費也不在乎
: 態度非常強硬 我前後找了消保官 桃園市地政局 媒體
: 該公司始終不願意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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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就是事情始末 小老百姓遇到這種公司 無辜也只能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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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rrowl: 那我只能說6%是6%..偷出租是偷出租..你就付你的6%在去告 08/14 22:07
: → rrowl: 告了在求償..二件事分開看..畢竟你們談好的服務費是6% 08/14 22:08
: → rrowl: 致於偷出租的求償.請提告後大家在來談.不談就告到底而已.. 08/14 22:09
: 推 pk0943: 私權糾紛你找消保官,地政局,媒體沒什麼用阿,何苦浪費那麼 08/14 22:12
: → pk0943: 多時間? 08/14 22:12
: 噓 maniaque: 兩個字 係賀 08/14 22:26
: → maniaque: 你上法院你是輸,更不用講直接腰斬逼公司吞下去 08/14 22:27
: → maniaque: 公司沒法務嗎?人家一算你根本沒有勝算,何必跟你談 08/14 22:28
: → maniaque: 反正到時候換成對方拿契約照樣跟你要六趴 08/14 22:28
: → maniaque: 該告房仲背信就該告,你要民事就再把公司拖下水也不遲 08/14 22:30
: → maniaque: 這麼大的公司不會因為你告贏了,賠不起 08/14 22:30
: → maniaque: 而且,有沒有背信不知道,至少可以確定應該是不當得利 08/14 22:31
: → furuta27: 大大 合約沒寫要付幾趴服務費 08/14 22:32
: → maniaque: 換言之,你根本無法舉證對方有"違背任務損害利益" 08/14 22:33
: → maniaque: 趴數不在本篇討論吧,合約有沒有訂就回歸定型化契約 08/14 22:34
: → maniaque: 你也可以選擇不承認六趴,那是你的自由 08/14 22:34
: → maniaque: 你自己口頭承諾6趴,那你不承認,那...到底是誰背信? ^_^ 08/14 22:35
: → maniaque: 民法契約不一定非要書面才算數... 08/14 22:35
: → furuta27: 對方要賠償定型化契約中的延遲罰則 08/14 22:36
: → maniaque: 那就照那個去求償啊,你砍對半服務費,法律基礎在哪?? 08/14 22:36
: → maniaque: 你怎不直說,3% 服務費是新台幣多少錢?? 08/14 22:37
: → maniaque: 而罰則比起來,要罰仲介多少錢??? 08/14 22:38
: → furuta27: 大大有說到問題關鍵 但小弟實際遇到的情況是 對方不願意 08/14 22:38
: → furuta27: 談判 如此不要說是幾趴 根本沒有解 不接受三趴 可以提別 08/14 22:38
: → furuta27: 的要求 08/14 22:38
: → maniaque: 請先說出來,讓大家有譜,好嗎??? 08/14 22:40
: → maniaque: 這裡不是摸骨板 08/14 22:41
: → furuta27: 我知道的也只有這樣 對方不肯接受 也不肯提新條件 龜縮 08/14 22:45
: → furuta27: 好幾個月了 08/14 22:45
: → bearq258: 房仲、佣金、延遲交屋分三個事情處理 08/14 22:46
: 噓 maniaque: 另外,再給您一個法律觀念,這是"兩碼子事情" 08/14 22:47
: → bearq258: 有合約的部分照合約走你才不會輸 08/14 22:47
: → maniaque: 今天收你六趴,然後依合約被罰三趴,公司心甘情願 08/14 22:47
: → bearq258: 2.房仲有背信,3.民事去告房仲公司連帶賠償 08/14 22:48
: → maniaque: 因為公司之後可以依照這些損失證明,跟當事人求償!!! 08/14 22:48
: → bearq258: 關鍵在民事後面連帶賠償精神損失、利息損失等等 08/14 22:48
: → maniaque: 若今天跟你是和解,這是公司妥協,不一定能跟當事人求償 08/14 22:49
: → maniaque: 法院只會問公司,你怎不依合約規定賠償? 08/14 22:50
: → maniaque: 房仲公司你要跟被告要三趴? 你吃大便吧.... 08/14 22:51
: → maniaque: 總之,這篇只看到原PO在謀求更多利益的文字敘述,難過 08/14 22:52
: → maniaque: 這種沒有所謂談判,有制度的公司更不會跟你談這個 08/14 22:52
: → maniaque: 因為一碼事歸一碼事,不要摻在一起做瀨尿牛丸,好嗎? 08/14 22:53
: → furuta27: 所以有糾紛都不需要談 全部上法院就好? 08/14 22:55
: → maniaque: 這要談啥? 阿你付完仲介費,然後再付之前講清罰則阿.... 08/14 22:56
: → maniaque: 明明就是你自己擅自加碼,人家不想陪你玩,懂嗎? 08/14 22:57
: → maniaque: 要談什麼? 不就是6%付給仲介公司,同時再從公司拿到罰金 08/14 22:58
: → maniaque: 這才是您要談的啊...... 08/14 22:58
: → maniaque: 另外,出租收益與否,跟您不見得有關聯性.... 08/14 22:59
: → maniaque: 因為延遲交屋的罰金,本身就有這個性質存在 08/14 23:00
: → maniaque: 因為房客不是您找的,這房子本來也沒有人租的..... 08/14 23:00
: → maniaque: 試問,您要怎樣求償 "房租" ???? 08/14 23:01
: → maniaque: 您本來就沒有租出去啊......何來房租損失??? ^_^ 08/14 23:02
: → maniaque: 沒損失,就沒有求償,沒損失就沒有求償 08/14 23:02
: → maniaque: 當然,若您要告,沒啥意見,反正就是交裁判費而已... 08/14 23:04
: → maniaque: 只是請去思考要怎樣說服法官認為您有 房租損失 08/14 23:05
: → maniaque: 綜合這些分析,還真不知道哪家房仲公司會跟您談?? 08/14 23:05
: → maniaque: 而且,搞不好整件事情還有更大的授意存在呢 科科 08/14 23:06
: 推 a9301040: 推回來,沒出租出去不代表他人有權可以出租 08/14 23:07
: → a9301040: 這種見解如果可以成立,天下大亂,我把國有林地全出租 08/14 23:07
: → a9301040: 反正也沒人租怎會有損害!正確是房仲或公司獲有相當於 08/14 23:08
: → a9301040: 租金支不當得利,也會構成侵權行為,損害額也是相當於 08/14 23:09
: 推 rrowl: 這回到另一個問題點了.他出租是背信的問題.是刑事.而租金捐 08/14 23:09
: → a9301040: 租金之金額;竊占罪也告下去,雖然不一定成立 08/14 23:09
: → rrowl: 失是民事的問題?就是刑事上有罪和民事上需不需要賠是二件事 08/14 23:10
: → a9301040: 背信也順便,要連房仲的監督管理層一起告 08/14 23:10
: → rrowl: 法官就算判他刑事有罪.只要沒有判民事賠償金額.你一樣沒辦 08/14 23:11
: → a9301040: 侵權行為部分為執行職務行為(利用機會型),部分見解認為 08/14 23:11
: → a9301040: 構成188,故可以對公司也連帶請求賠償相當於租金之不當 08/14 23:11
: → rrowl: 法求償任何一塊錢.那民事賠償.自己去說服法官相信你有損失 08/14 23:11
: → a9301040: 得利。扣款部分,先催告逾6%部分,該部分無爭議,應先 08/14 23:12
: → a9301040: 給付,催告後就是給付遲延5%計息 08/14 23:13
: → a9301040: 我還要說要證明有損害,這種見解有問題 08/14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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