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123456 (V123456)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租房房東隨意更改電子鎖密碼
時間Mon Aug 1 00:31:54 2016
大家好!對於租屋相關法律不甚熟悉,所以想來請教一下。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七月中承租了一間套房,租約到明年,簽約時也繳清了押金與七月份
房租並拿到了一組可感應開房門的磁扣,但後來因故不入住,與房東溝通結果房東同意我
找新房客轉租,我所理解的部分是因為我已繳清七月份房租,所以這間套房的使用權還在
我身上,但就在剛剛(7/31 21:00左右)我接到了房東通知說他更改了我的房門密碼,無法
使用磁扣感應開門,雖然他另外給了一組密碼按完還是能開門,但我想請教在未事先通知
的情況之下更改密碼及磁扣使用權是否有法律上的問題?另,如果為了測試新密碼他有開
過房門是否有私闖民宅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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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altlake: 原波當初簽的租約規定對於原波違約的時候有哪些義務? 08/01 07:23
2F:→ V123456: 合約上有明定的部分為限制只能自住、未經同意不得轉租頂 08/01 08:32
3F:→ V123456: 讓、不得設籍、不得吸毒聚賭、不得喧嘩、禁菸不可嚼檳榔 08/01 08:32
4F:→ V123456: 、不得存放危險物,另外關於租金繳費期限是「次月開始, 08/01 08:32
5F:→ V123456: 每月租金於每月五日前匯款」 08/01 08:32
6F:→ lokazdszone: 1.淺見認為沒大問題。2.可能也沒有,因為成立侵入住 08/01 08:49
7F:→ lokazdszone: 居罪要「無故」,但如果要測試鎖的話,可能就是有正 08/01 08:49
8F:→ lokazdszone: 當理由。 08/01 08:49
9F:→ V123456: 感謝~剛剛重新看了一遍合約,在後面又看到了一條「甲方 08/01 09:09
10F:→ V123456: 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開啟房門會進入房間」請問這樣一 08/01 09:09
11F:→ V123456: 樣沒違法嗎? 08/01 09:09
12F:→ V123456: 抱歉更正一下錯字是「不得擅自開啟房門或進入房間」 08/01 09:10
13F:→ lokazdszone: 那就是違約,但也要能證明他開過 08/01 09:42
14F:→ rock0807: 你先確定更改密碼一定要開到房門再說 08/01 09:59
15F:→ V123456: 好的,感謝~~~~ 08/01 11:13
16F:→ malemma: 你可以告他,然後他可以不讓你轉租。只要說對你找的人不 08/01 13:00
17F:→ malemma: 滿意就好了。這樣玩,你何苦呢? 08/01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