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911247 (肥肥哥無效了)
看板LAW
標題[問題] 不公開社團 公然侮辱.加重誹謗?
時間Fri Jul 29 03:25:22 2016
有在生活法律版提出了
但發現那個版的文章好像都比較少有回應
因此來這重新提問過
原先和一些臉書社團的朋友在討論事情
((於社團中的文章討論))
後來有位網友 開始有些失控
後來也開始請他理性一點 不要那麼激動
他開始
有 "呸" "奴包" "醉到吐了"
"如果連自己的良心都騙 那真是很悲哀"
甚至有 "沒腦袋" 等相關言詞出現
對此 皆有截圖與錄影
想請問 雖然是 不公開的社團
但已經是破千人以上的社團
是否有機會提告公然侮辱呢?(已超過三人)
另外 他是用文字 加重勢必有了
但是 說別人奴包 無腦 是否有機會誹謗呢?
//////
最後
如果打算自己到地檢署按鈴給檢察官相關資料
是否能和檢察官討論提告罪名?
畢竟有爬些文和看報導
有些檢察官可能比較忙或是....
就蠻純粹幫收狀的感覺而已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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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okazdszone: 公然侮辱應該成立,誹謗不會07/29 08:41
好的 瞭解感謝您
今天有到縣政府法律諮詢了
下午就會去提告
2F:→ tentaikanso: 起訴是檢察官的職權,你要提告就直接去遞狀,不懂怎07/29 13:45
3F:→ tentaikanso: 麼寫可以去地檢署的訴訟輔導科詢問。07/29 13:46
4F:→ tentaikanso: 然後收狀的頂多是書記官,不可能會有檢察官...07/29 13:47
5F:→ tentaikanso: 最後再提醒一下,妨害名譽的侵害跟傷害、竊盜比起來07/29 13:48
6F:→ tentaikanso: 算是輕微,要提刑事就要有花大半年時間的心理準備。07/29 13:49
7F:→ tentaikanso: 因為我國司法官的人數跟案件量比起來是嚴重不足。07/29 13:50
好的感謝
狀紙算是會寫
之前寫過幾件了
不過大多都是民事非訟事件 沒有用過刑事
所以比較不熟悉
瞭解哈哈 原來跟民事一樣只是錄事收狀而已
因為看到網路文章說到法警室 附近找按鈴申告
會有檢察官出來問 所以才有此疑問這樣哈
摁摁 理解這個比率......
司法人員真的也都辛苦了
我並不擔心要拖很久
純粹是因為 如果到警察局報案
等他弄完送去地檢署
如果遇到不熟的 或草莽做筆錄的....
怕已經超過6個月 而無法提告
所以想 不如自己去按鈴
至少已收狀 不會超過6個月期限 一定能提告
那訴訟拖多長時間 並不太在意 哈哈
感謝兩位回應
※ 編輯: aa911247 (118.163.47.108), 07/29/2016 14: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