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911247 (肥肥哥无效了)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不公开社团 公然侮辱.加重诽谤?
时间Fri Jul 29 03:25:22 2016
有在生活法律版提出了
但发现那个版的文章好像都比较少有回应
因此来这重新提问过
原先和一些脸书社团的朋友在讨论事情
((於社团中的文章讨论))
後来有位网友 开始有些失控
後来也开始请他理性一点 不要那麽激动
他开始
有 "呸" "奴包" "醉到吐了"
"如果连自己的良心都骗 那真是很悲哀"
甚至有 "没脑袋" 等相关言词出现
对此 皆有截图与录影
想请问 虽然是 不公开的社团
但已经是破千人以上的社团
是否有机会提告公然侮辱呢?(已超过三人)
另外 他是用文字 加重势必有了
但是 说别人奴包 无脑 是否有机会诽谤呢?
//////
最後
如果打算自己到地检署按铃给检察官相关资料
是否能和检察官讨论提告罪名?
毕竟有爬些文和看报导
有些检察官可能比较忙或是....
就蛮纯粹帮收状的感觉而已
感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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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8.161.2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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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okazdszone: 公然侮辱应该成立,诽谤不会07/29 08:41
好的 了解感谢您
今天有到县政府法律谘询了
下午就会去提告
2F:→ tentaikanso: 起诉是检察官的职权,你要提告就直接去递状,不懂怎07/29 13:45
3F:→ tentaikanso: 麽写可以去地检署的诉讼辅导科询问。07/29 13:46
4F:→ tentaikanso: 然後收状的顶多是书记官,不可能会有检察官...07/29 13:47
5F:→ tentaikanso: 最後再提醒一下,妨害名誉的侵害跟伤害、窃盗比起来07/29 13:48
6F:→ tentaikanso: 算是轻微,要提刑事就要有花大半年时间的心理准备。07/29 13:49
7F:→ tentaikanso: 因为我国司法官的人数跟案件量比起来是严重不足。07/29 13:50
好的感谢
状纸算是会写
之前写过几件了
不过大多都是民事非讼事件 没有用过刑事
所以比较不熟悉
了解哈哈 原来跟民事一样只是录事收状而已
因为看到网路文章说到法警室 附近找按铃申告
会有检察官出来问 所以才有此疑问这样哈
摁摁 理解这个比率......
司法人员真的也都辛苦了
我并不担心要拖很久
纯粹是因为 如果到警察局报案
等他弄完送去地检署
如果遇到不熟的 或草莽做笔录的....
怕已经超过6个月 而无法提告
所以想 不如自己去按铃
至少已收状 不会超过6个月期限 一定能提告
那诉讼拖多长时间 并不太在意 哈哈
感谢两位回应
※ 编辑: aa911247 (118.163.47.108), 07/29/2016 14: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