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tiyahoo (漫漫長路萬寶路)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分手後相關法律問題
時間Sun Jul 17 05:54:29 2016
我朋友之前跟一個女生交往
後來因故分手
他們本身有一個小朋友
女方拒絕我朋友去探視他
請問一下
是否一定要認領才能看小孩
如果認領後對方拿翹,愛理不理
也不願透露自己的聯絡方式的話
該如何保障自己權益
還有一點
他們在分手前
女方答應我朋友使用她的ptt帳密
後來分手後
我朋友有使用過她的帳號來po一篇買賣東西的文章
那時候女方並沒有改密碼
後來女方卻莫名奇妙的提告
說我朋友沒有經過她的許可
使用她的帳號
這樣子法律來說
告得成嗎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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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ilungsheng: 告的成啊,為什麼告不成? 07/17 10:02
2F:→ afflect: 可告,判不判很難說 07/17 11:15
3F:→ afflect: 就一篇正常買賣文來說,可能不起訴緩起訴 07/17 11:16
4F:→ gourmand: 原來沒改密碼可推定為有意讓別人使用帳號XD 07/17 14:21
5F:→ yuusnow: 沒改密碼不代表你朋友可以繼續使用= = 07/17 17:24
6F:→ Neps: 帳號非本人使用都算不正當行為,不是嗎? 07/17 19:36
7F:→ Neps: 除非有授權 07/17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