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tiyahoo (漫漫长路万宝路)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分手後相关法律问题
时间Sun Jul 17 05:54:29 2016
我朋友之前跟一个女生交往
後来因故分手
他们本身有一个小朋友
女方拒绝我朋友去探视他
请问一下
是否一定要认领才能看小孩
如果认领後对方拿翘,爱理不理
也不愿透露自己的联络方式的话
该如何保障自己权益
还有一点
他们在分手前
女方答应我朋友使用她的ptt帐密
後来分手後
我朋友有使用过她的帐号来po一篇买卖东西的文章
那时候女方并没有改密码
後来女方却莫名奇妙的提告
说我朋友没有经过她的许可
使用她的帐号
这样子法律来说
告得成吗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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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ilungsheng: 告的成啊,为什麽告不成? 07/17 10:02
2F:→ afflect: 可告,判不判很难说 07/17 11:15
3F:→ afflect: 就一篇正常买卖文来说,可能不起诉缓起诉 07/17 11:16
4F:→ gourmand: 原来没改密码可推定为有意让别人使用帐号XD 07/17 14:21
5F:→ yuusnow: 没改密码不代表你朋友可以继续使用= = 07/17 17:24
6F:→ Neps: 帐号非本人使用都算不正当行为,不是吗? 07/17 19:36
7F:→ Neps: 除非有授权 07/17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