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271019 (小p)
看板LAW
標題最高限額抵押權 修法
時間Mon Jun 27 00:51:39 2016
想請教各位大大
金管會好像在去年8/12 實行,貸款一碼歸一碼,不得再以額外卡債或車貸未清就不能提
供清償證明並塗銷抵押權,不知道有沒有朔及既往的適用呢?設定是90年的事情,請教各
位大神了,乾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32.167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466959902.A.FFB.html
※ 編輯: tony271019 (223.140.32.167), 06/27/2016 01:00:54
1F:→ saltlake: 何不直接電詢金管會? 06/27 10:58
2F:推 taoist9999: 問貸款銀行比較快。 06/27 16:29
3F:推 taoist9999: 以前聽過最誇張的是銀行有信用卡(沒欠費),但不給 06/27 16:32
4F:→ taoist9999: 抵押權塗銷同意書的,後來還得剪卡才解決此事。 06/27 16:32
5F:→ taoist9999: 基本上,在房貸銀行最好不要辦卡、車貸、信貸或當保 06/27 16:33
6F:→ taoist9999: 證人。 06/27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