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keytim123 (麥爾君)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遺產計算的一些問題
時間Mon Jun 13 19:48:23 2016
題目簡化完大概如下
甲男與乙女為夫妻。
甲男生前分別贈送祖父丁20萬元,祖母戊10萬元讓其創業。
甲男又以遺囑贈送庚35萬元。
當甲男死亡時,其血親之親屬只剩丁戊。
試問:甲男死亡留下60萬元(包括遺贈的35萬元),應如何繼承?
我一開始先將贈與的錢歸扣回去,所以甲的應繼財產是60+20+10=90萬元,
然後配偶乙應繼份是60萬元,丁、戊各15萬元,
特留分各為30萬元、5萬元、5萬元,加總為40萬元,
應繼財產減去遺贈90-35=55萬元,因此沒有占用到特留分,
接下來我就不太清楚要怎麼下一步了,求助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65.141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465818505.A.583.html
1F:推 KKyosuke: 特留分是對的,但是遺贈有侵害特留份啊…現存遺產只有60 06/13 19:55
2F:→ KKyosuke: 萬 06/13 19:55
3F:推 KKyosuke: 看你是學誰的學說。歸扣要不要返還,這邊要對戴說跟林 06/13 20:02
4F:→ KKyosuke: 說加以論述 06/13 20:02
5F:→ monkeytim123: 侵占特留分的部分是用現存財產看不是應繼財產看嗎@@ 06/13 20:09
6F:→ monkeytim123: ? 06/13 20:09
7F:推 KKyosuke: 如果你採林說,歸扣要返還,那麼遺贈就沒有侵害特留分, 06/13 20:11
8F:→ KKyosuke: 但是採戴說遺贈不需返還的話,60—35就剩下25了 06/13 20:11
9F:→ KKyosuke: 上面推文手誤,戴說是歸扣不需返還 06/13 20:12
10F:→ KKyosuke: 當然,修法草案已經解決了這個問題… 06/13 20:12
11F:→ KKyosuke: (應該知道我說的林跟戴是指什麼吧?) 06/13 20:13
12F:→ monkeytim123: 我想請問一下這題用林說返還的話是返還丁超過應繼 06/13 21:02
13F:→ monkeytim123: 份的五萬元嗎 06/13 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