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uisetorny (louisetorny)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子法 大於 母法
時間Mon May 2 23:08:15 2016
※ 引述《lucas588 (CACA)》之銘言:
: 另一個問題是 今日按公部門給于人民陳情方式來辦理
: 公部門卻公文書回覆 部會給的""內規""並沒有這條
: 導致人民權益受損害 是不是中央標準法第二條來說
: 內規 永遠大於 命令 更大於 法律
子法不可能大於母法,果真如此,這樣就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是實質違法!!你說
的情形是「陳情」,陳情係行政程序法?168以下,行政機關確實是依同法第170應訂定作
業規則沒錯,且陳情係非正式的救濟管道,若人民有權益受損,仍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
救濟。
你說的公文書應該仍是對內的「行政規則」,對外並無法律效力,亦是你指的「內規」,
所以你今天遇到的情形僅是你們行政機關內部的問題(即究竟應依公文書或你長官所謂的
內規)
再來,內規也是命令的一種,所以並沒有內規大於命令這種說法,命令亦有許多分類,則
不再多言。
綜上所言,內規等於你講的命令,法律一定比他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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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altlake: 命令的分類有哪些? 中央標準法只分法律等級 命令沒規定05/02 23:54
命令,以對外發生效力與對內發生效力可分為,1)對外發生效力:法規命令、職權命令
2) 對內發生效力:行政規則 。
其中法規命令係有法律授權,而職權命令則無法律授權者,似乎有違法之嫌,但基於職權
命令是從以前訂定並執行多年下來,貿然認定違法而予以無效,會造成行政上的困難,故
目前仍給予其有效力。
更正:行政處分不算命令
※ 編輯: louisetorny (180.204.0.98), 05/03/2016 08:57:22
2F:→ saltlake: 感謝 :)05/03 09:15
※ 編輯: louisetorny (101.13.96.150), 05/03/2016 09:49:23
3F:推 v3su: 推!!!!!!05/03 10:40
4F:→ saltlake: 對已經公告的命令內容不滿意者 有啥異議的渠道? 05/03 12:07
等人民權益受侵害的時候打訴訟吧,若是他的法規命令係確實依法律授權而來的話。
更正:
更精確說,你不能直接對該法規提起救濟,只能行政機關依該法規對你有行政處分時始得
提起救濟。
※ 編輯: louisetorny (49.218.21.7), 05/03/2016 17:04:55
※ 編輯: louisetorny (101.15.35.230), 05/04/2016 06: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