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karrot (Ka..me..ha..me..ha)
看板LAW
標題[請益] 恐嚇罪的構成要件
時間Thu Apr 28 22:05:48 2016
請教一下
小弟我之前跟一個女生有感情糾葛
後來他在line上跟我說
揚言要去蘋果日報和壹週刊爆料
使台灣大部分的人都知道我的無恥行徑
請問這樣子構成恐嚇罪嗎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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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新聞媒體只想報能增加閱聽率的 04/28 22:08
2F:推 Lailungsheng: 他的話,甲甲也很平常,沒爆點 04/28 22:20
3F:→ Wellesley95: 我覺得這個案子用強制罪會比較適合 04/29 17:56
4F:→ KKyosuke: 強制...甚麼了? 04/29 18:53
5F:→ KKyosuke: 沒有叫他做甚麼事 也沒有叫他不做甚麼事 04/29 18:53
6F:→ KKyosuke: 單純放話的話 強制罪的最基本要件都不符合啊 04/29 18:54
7F:→ Wellesley95: K大的意思我知道 單純的惡害告知應該是恐嚇沒錯 04/30 02:34
8F:→ Wellesley95: 但現在305在解釋限於「非法」之行為 致心中產生「不 04/30 02:36
9F:→ Wellesley95: 安全」之危害 04/30 02:36
10F:→ Wellesley95: 但強制罪若是合法的行為仍可構成 如自助行為 04/30 02:37
11F:→ Wellesley95: 我並不認為登報表達言論是非法的手段 04/30 02:39
12F:→ Wellesley95: 除非登報言論涉有私領域誹謗 才算非法 04/30 02:45
13F:→ Wellesley95: 但在法庭上爭論是否有私領域誹謗 弄得不好 會成為法 04/30 02:46
14F:→ Wellesley95: 院認證的渣男 04/30 02:47
15F:→ Wellesley95: 對原Po未必有利 04/30 02:47
16F:推 KKyosuke: 誰告訴你305要非法…? 04/30 08:46
17F:推 KKyosuke: 而且就算這是事實,除非討論原po的私德有公利益,否則 04/30 08:49
18F:→ KKyosuke: 仍然成立誹謗… 04/30 08:49
19F:→ KKyosuke: 陳致中當時是政治人物,不一樣。 04/30 08:49
20F:推 Wellesley95: 我剛剛查了一下 恐嚇罪限於非法 只有學說主張 04/30 12:17
21F:→ Wellesley95: 實務不採 哈哈 04/30 12:17
22F:→ Wellesley95: 學說會這樣主張是因為強制罪有關聯性審查 04/30 12:18
23F:→ Wellesley95: 但恐嚇罪沒有關聯性審查 04/30 12:19
24F:→ Wellesley95: 我找了一篇判決 很類似原po的情形 北地院104,易,868 04/30 12:21
25F:→ Wellesley95: 雖然私領域誹謗仍處罰 但法院仍會審查其是否為真 可 04/30 12:25
26F:→ Wellesley95: 以直接看判決理由貳之一之(一)之3 04/30 12:25
27F:→ lokazdszone: 對於305的意見只是要說像是「我要告你」就算對方害 04/30 16:23
28F:→ lokazdszone: 怕也不會成立本罪,因為起訴是訴訟權行使。而原po的 04/30 16:23
29F:→ lokazdszone: 問題跟強執罪完全沒關係,所謂強暴是物理暴力,脅迫 04/30 16:23
30F:→ lokazdszone: 是現實惡害通知(對人身傷害之通知)。 04/30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