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karrot (Ka..me..ha..me..ha)
看板LAW
标题[请益] 恐吓罪的构成要件
时间Thu Apr 28 22:05:48 2016
请教一下
小弟我之前跟一个女生有感情纠葛
後来他在line上跟我说
扬言要去苹果日报和壹周刊爆料
使台湾大部分的人都知道我的无耻行径
请问这样子构成恐吓罪吗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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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新闻媒体只想报能增加阅听率的 04/28 22:08
2F:推 Lailungsheng: 他的话,甲甲也很平常,没爆点 04/28 22:20
3F:→ Wellesley95: 我觉得这个案子用强制罪会比较适合 04/29 17:56
4F:→ KKyosuke: 强制...甚麽了? 04/29 18:53
5F:→ KKyosuke: 没有叫他做甚麽事 也没有叫他不做甚麽事 04/29 18:53
6F:→ KKyosuke: 单纯放话的话 强制罪的最基本要件都不符合啊 04/29 18:54
7F:→ Wellesley95: K大的意思我知道 单纯的恶害告知应该是恐吓没错 04/30 02:34
8F:→ Wellesley95: 但现在305在解释限於「非法」之行为 致心中产生「不 04/30 02:36
9F:→ Wellesley95: 安全」之危害 04/30 02:36
10F:→ Wellesley95: 但强制罪若是合法的行为仍可构成 如自助行为 04/30 02:37
11F:→ Wellesley95: 我并不认为登报表达言论是非法的手段 04/30 02:39
12F:→ Wellesley95: 除非登报言论涉有私领域诽谤 才算非法 04/30 02:45
13F:→ Wellesley95: 但在法庭上争论是否有私领域诽谤 弄得不好 会成为法 04/30 02:46
14F:→ Wellesley95: 院认证的渣男 04/30 02:47
15F:→ Wellesley95: 对原Po未必有利 04/30 02:47
16F:推 KKyosuke: 谁告诉你305要非法…? 04/30 08:46
17F:推 KKyosuke: 而且就算这是事实,除非讨论原po的私德有公利益,否则 04/30 08:49
18F:→ KKyosuke: 仍然成立诽谤… 04/30 08:49
19F:→ KKyosuke: 陈致中当时是政治人物,不一样。 04/30 08:49
20F:推 Wellesley95: 我刚刚查了一下 恐吓罪限於非法 只有学说主张 04/30 12:17
21F:→ Wellesley95: 实务不采 哈哈 04/30 12:17
22F:→ Wellesley95: 学说会这样主张是因为强制罪有关联性审查 04/30 12:18
23F:→ Wellesley95: 但恐吓罪没有关联性审查 04/30 12:19
24F:→ Wellesley95: 我找了一篇判决 很类似原po的情形 北地院104,易,868 04/30 12:21
25F:→ Wellesley95: 虽然私领域诽谤仍处罚 但法院仍会审查其是否为真 可 04/30 12:25
26F:→ Wellesley95: 以直接看判决理由贰之一之(一)之3 04/30 12:25
27F:→ lokazdszone: 对於305的意见只是要说像是「我要告你」就算对方害 04/30 16:23
28F:→ lokazdszone: 怕也不会成立本罪,因为起诉是诉讼权行使。而原po的 04/30 16:23
29F:→ lokazdszone: 问题跟强执罪完全没关系,所谓强暴是物理暴力,胁迫 04/30 16:23
30F:→ lokazdszone: 是现实恶害通知(对人身伤害之通知)。 04/30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