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ETTYASLAM (peter)
看板LAW
標題[請益] 圖書館書賠償問題
時間Wed Apr 27 00:53:21 2016
原po不甚在圖書館借的書被竊走,目前尋找中,但圖書館規定,其中一本套書,我必須賠
一整套給圖書館,要價不斐,不知道大家可以建議我從法律某些規定去申訴,我查過不少
圖書館是只要能找到遺失的內容相同的單本書就可以了,而不是全新全套版本,因為尋找
不知要多少時間,我個人尚有畢業須還書的問題,不知道版上專業的大家可否給我意見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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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那你弄得到那本書,才"有"談的機會...... 04/27 11:17
2F:→ maniaque: 若台端連 買不買得到那本書 自己都不知道 04/27 11:18
3F:→ maniaque: 只想先走這一條,然後說照比例賠償,可能就說不太過去了 04/27 11:18
4F:→ maniaque: 可以主張,但前提請在 您確定可以弄得到單本 再說 04/27 11:19
5F:→ maniaque: 而不是 "我錢賠給圖書館,要圖書館自己去找" 04/27 11:19
6F:→ a9301040: 書況還算是新的嗎?如果其他本還很新,那如果是我,也不 04/27 11:30
7F:→ a9301040: 接受你換一本舊的來;但理論上一本不見賠一本 04/27 11:31
8F:→ a9301040: 最多就是你賠不見的那本全新;不過,你有看過「館規」嗎 04/27 11:31
9F:→ a9301040: 那個也是定型化契約,通常加入時會簽名... 04/27 11:32
10F:→ PRETTYASLAM: 規定就是要賠全套新的,的確我的能力可能只能弄到二 04/27 12:07
11F:→ PRETTYASLAM: 手書,我是想直接找該本書的作者直接買。 04/27 12:08
12F:→ PRETTYASLAM: 感謝回應! 04/27 12:09
13F:→ maniaque: "能力只能弄到二手書"=>基本上只是一個理由 04/27 12:46
14F:→ maniaque: 另外,除非這書是作者自己出資印刷,不然應該沒有多少書 04/27 12:48
15F:→ maniaque: 庫存,然後還可以接受原PO打算低價訂購單本的條件 04/27 12:48
16F:→ maniaque: 說到了"能力不足"的梗,大概最有趣的就是行政執行 04/27 12:49
17F:→ maniaque: 一堆喊能力不足,欠稅要30年分期,一個管收裁定下去 04/27 12:49
18F:→ maniaque: 隔天現金一次付清........佷神... 04/27 12:50
19F:→ PRETTYASLAM: 應該正確說我覺得合理性的問題,我能不能弄到是一回 04/27 13:06
20F:→ PRETTYASLAM: 但強硬地要我賠我沒丟掉的其他幾十本書,我就覺得不 04/27 13:07
21F:→ PRETTYASLAM: 合理。 04/27 13:07
22F:噓 malemma: 還真是越看越糟糕。 「套書」有其收藏價值,今天你或許只 04/27 13:40
23F:→ malemma: 搞丟一本,但是對圖書館來說,可不只是一本的損失。 04/27 13:40
24F:噓 malemma: 前面板友也有好心提示,「是你自己去辦了借書證,簽了定 04/27 13:45
25F:→ malemma: 型化契約」,那麼你就有詳閱契約並提出異議的義務,或是 04/27 13:45
26F:→ malemma: 在協調不成後放棄簽約。 04/27 13:45
27F:→ saltlake: 原波陪全套新的之後 該館被原波弄丟一本的那套書就是 04/27 14:08
28F:→ saltlake: 原波的財產 原波可以另外購買弄丟的那本的舊書 湊成一套 04/27 14:09
29F:→ saltlake: 拍賣 也可以拍賣缺本的套書 以此盡量回本 04/27 14:10
30F:→ PRETTYASLAM: 我不是很懂,不過圖書館的幾十本我可以拿走?他們沒 04/27 16:46
31F:→ PRETTYASLAM: 樣說只叫我賠全部新的,收藏價值而言,版次一樣應該 04/27 16:47
32F:→ PRETTYASLAM: 找原作者有可能找到版次完全一樣的出版品。 04/27 16:47
33F:→ PRETTYASLAM: 上面的發言我覺得圖書館有其立場,所以有失言或不懂 04/27 16:59
34F:→ PRETTYASLAM: 請見諒! 04/27 17:00
35F:→ sindyevil: 要不要先說明該套書資料(書名/版次/作者/出版社)? 04/27 18:37
36F:推 malemma: 書本身珍貴與否,談起來差很多 04/27 19:41
37F:→ saltlake: 賠償的基本概念是補償對方的損失 對方的套書因為你過失 04/27 21:16
38F:→ saltlake: 而影響整套書的價值所以要你賠一整套書 你賠了 對方損害 04/27 21:16
39F:→ saltlake: 因你而起的部分就沒了 可是原本那套書繼續放在對方那裏 04/27 21:17
40F:→ saltlake: 缺集的套書沒有任何價值嗎? 當然 如果你在定型化契約 04/27 21:17
41F:→ saltlake: 已經放棄這項權利 那就比較難談了 04/27 21:18
42F:→ maniaque: 若學校沒說,你賠整套時,可以主張,懂嗎?? 04/27 21:29
43F:→ maniaque: 就像學校要你賠整套,但你有本事弄到該單本新品賠償 04/27 21:29
44F:→ maniaque: 也是可以主張的,不是嗎?? 04/27 21:30
45F:→ PRETTYASLAM: 感謝!!! 04/27 22:27
46F:→ PRETTYASLAM: 的確這樣感覺還不會太不對等,不過契約這個,這借書 04/27 22:28
47F:→ PRETTYASLAM: 書證就是學生證,一開始入學就已經被強制同意這項規 04/27 22:30
48F:→ PRETTYASLAM: 定了,學校的規定也不按法律定是學校自行開會決定。 04/27 22:31
49F:→ sindyevil: 所以當初你報考這學校時該去研究他的校規. 04/27 22:32
50F:→ sindyevil: 如果因為個人行為導致書的價值減損,那要求以合適方式處 04/27 22:33
51F:→ sindyevil: 理是理所應當, 但這套書到底是什麼? 04/27 22:34
52F:→ PRETTYASLAM: 歷史研究論文集,書名是漢初的政治局勢,作者是某碩 04/27 22:39
53F:→ PRETTYASLAM: 士生,我會不合理是因為在此之上有價值更高的百冊圖 04/27 22:40
54F:→ PRETTYASLAM: 書,那這樣100本不見或毀損一本也要這樣要求就...... 04/27 22:41
55F:→ PRETTYASLAM: 也許影響了價值但其他的書有有價值不會是0,那這樣 04/27 22:42
56F:→ PRETTYASLAM: 學校某種意義就是拿到這些書的價值。 04/27 22:42
57F:→ PRETTYASLAM: 通常出版社會給原作者一些出版的書,我想跟他直接買 04/27 23:04
58F:推 a9301040: 雖然是強制性契約,但你可以不借書,當借書時某個程度 04/27 23:24
59F:→ a9301040: 也是同意強制規定上的還書、賠償等規定 04/27 23:25
60F:→ sindyevil: 研究論文集阿,就真的可以理解.這種書很難買. 04/29 20:36
61F:→ sindyevil: 有沒想過作者掛掉或者其他可能狀況呢?作者本人是否願意 04/29 20:37
62F:→ sindyevil: 出售手上的紀念,不是誰都可以掌握的吧. 04/29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