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nivhigh (木月心)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調職的問題
時間Sat Apr 9 13:20:17 2016
事情是這樣的,
3月底時被剛調過來的主管約談,問我有沒有意願到RD
然後薪資不變,但是獎金津貼的部分可能掉。
我就說:如果津貼部分拿掉我可能沒這個意願(津貼對我來說不少)。
結果
就在上星期被約談並且告知4月底到新部門報到。
然後我反問說:之前你問我有沒有意願去,現在是直接告知,
所以是強迫我過去? 他的回答是:沒錯,就是強迫你過去。
而且在這期間他又再次說明津貼部分一定會拔掉,
可是這次卻不是單獨跟我談,是旁邊有同部門的同事在,
讓我不知如何回應他,而且讓我的感受很差。
我的問題是:
1.我沒意願過去的話,接下來我能怎麼處理。
2.公司都有薪資保密條款,他在大家面前討論我的津貼問題算違約嗎?
3.拔掉津貼部分算違反調職五原則中的"對勞工薪資及其勞動條件,未做不利之變更"嗎?
4.對於工作地點變遠,是要跨縣市才算嗎?還是只要時間便長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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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cott2009: 真的是RD嗎?很多大公司的RD是擠破搶著去耶 04/09 14:25
2F:→ sindyevil: 自己考慮一下如果要這時候離開公司還可以考慮要原薪計 04/09 14:59
3F:→ sindyevil: 算的資遣費. 04/09 14:59
4F:推 numbDavid: 3.有,你不同意調動,公司又沒打算留你原職,可請求資遣費 04/09 21:58
5F:→ denivhigh: 感謝各位 我會好好思考接下來的事 04/09 22:17
6F:→ spirit119: 可能是該公司pm有額外的績效獎金吧 04/12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