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ratimes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後法優於前法?
時間Tue Apr 5 00:02:19 2016
請問這個理論是指後面立的新特別法,比舊的特別法優先適用嗎?
還是說在同法條內也行?
例如刑法 100條和200條競合,200條優先適用?
例如刑法185-3酒駕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271殺人者處死刑 無期徒刑 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就法條順序來說,271優於185-3
就刑度而言,271也較重
就特別普通法而言,兩條都是刑法普通法
所以酒駕撞死人直接271,185-3其實等同廢法條了嗎?
--
戰力完整不代表要火力最大化
http://i.imgur.com/svPzUu8.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160.46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AW/M.1459785743.A.3EA.html
1F:→ malemma: 271有故意要件,185-3沒有。 另100跟200有競合? 04/05 00:43
2F:→ hiimjack: 後跟前不是指時間順序嗎?怎被解釋成法條的排列順序了 04/05 03:21
3F:推 KKyosuke: 如果你是在學習法律的話,必須買本書從頭開始看 04/05 06:55
4F:推 KKyosuke: 如果只是針對這點,是指在事情發生後到審判時法律可能 04/05 06:57
5F:→ KKyosuke: 有變更修正,這時要適用較新的法律。 04/05 06:57
6F:→ andyhahaha: 後法優於前法不是指法條順序吧..... 04/05 18:17
7F:→ tentaikanso: 法條順序!詐欺罪優於殺人罪,租賃優於買賣嗎XDDD? 04/05 22:23
8F:噓 Fiztcc: 可以不要來秀下限嗎 04/06 00:35
9F:→ sindyevil: 是時間順序吧 跟條文順序無關 04/06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