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ck09955189 (zack09955189)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演唱會門票代付託付完人間蒸發
時間Mon Mar 14 01:37:59 2016
小弟日前抽到了日本演唱會的門票,由於必須在日本付款,託人幫忙付款。
但付款後,賣家僅僅給了付款收據,而原本應該要有一張之後取票的確認單及序號,但他未提及,之後便在網路上消失,因為之前有過幾次交易,他還尚未跟我們收費,原來的日幣票價約日幣一萬元。
由於此門票在日本拍賣黃牛票的價值超過10萬日幣,我們受害人推測他應該是自己拿著,打算等取票日領走,轉賣變現。
請問這種情況該如何提出告訴呢?是侵占 詐欺 或是背信罪嗎?
拜託各位版友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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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qsgjnmvb: 你不會是是找個姓徐的? 03/17 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