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ck09955189 (zack09955189)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演唱会门票代付托付完人间蒸发
时间Mon Mar 14 01:37:59 2016
小弟日前抽到了日本演唱会的门票,由於必须在日本付款,托人帮忙付款。
但付款後,卖家仅仅给了付款收据,而原本应该要有一张之後取票的确认单及序号,但他未提及,之後便在网路上消失,因为之前有过几次交易,他还尚未跟我们收费,原来的日币票价约日币一万元。
由於此门票在日本拍卖黄牛票的价值超过10万日币,我们受害人推测他应该是自己拿着,打算等取票日领走,转卖变现。
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提出告诉呢?是侵占 诈欺 或是背信罪吗?
拜托各位版友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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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qsgjnmvb: 你不会是是找个姓徐的? 03/17 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