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Jerome (飄揚)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網拍商品, 退貨後收取10%費用
時間Sat Mar 12 20:40:23 2016
大家好
想要詢問一下
我在網路上購買了一項電子產品
試用之後, 認為並不適用, 於是申請退貨(在七天之內)
店家收到退貨通知之後
告知我這項產品若要退貨的話, 因為已經使用過了
所以要額外收取10%的整新費用 (店家尚未看到商品情況)
後來我拿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跟店家爭論
店家後來就改口要收取10%的費用不是因為整新費用, 而是要送回原廠的運費
請問大家這樣合理嗎?我應該要給嗎?
我若不給的話,若店家隨意說商品有瑕疵的話
(例如盒子封口有膠帶撕毀的痕跡, 又或是商品有使用過得痕跡, 黏到灰塵毛髮之類的)
我應該要怎麼回覆?
還是說省時省力, 這10%費用就給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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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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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ery1120: 不合理,但是你要為了他打官司嗎?7天鑑賞期我記得好像 03/12 20:48
2F:→ kery1120: 沒有罰則? 03/12 20:48
不是很有時間跟他打官司, 但單純的認為在未看到商品的情況下,
就要跟我索取10%的費用很不合理
3F:→ niceshotse: 我記得鑒賞期不等於試用期... 03/12 21:15
4F:→ maniaque: 請原PO看一下消保法19-2 ,回復原狀是 "消費者的責任" 03/12 21:20
5F:→ maniaque: 沒開,一切好談,開來試用了,就不要亂用法條 03/12 21:20
6F:→ maniaque: 不然就去買電視購物,可以讓你用10天,不爽直接退 03/12 21:20
7F:→ maniaque: 只看19條,卻對於19-2條的義務無視,有點諷刺...... 03/12 21:21
那想要請益一下, 我有注意到19-2這一條, 大致上消費者要能夠恢復原商品的原樣
那假設商品是被用膠帶封住紙盒的封口,
若消費者打開膠帶的話, 紙盒極度容易受損, 那這樣是歸類成消費者要承擔的風險嗎?
※ 編輯: MrJerome (223.137.1.95), 03/12/2016 21:32:21
8F:→ maniaque: 鑽牛角尖的提問,沒有討論價值 03/12 21:42
9F:→ niceshotse: 其實很簡單,原PO日後購買物品可至實體商店看貨後再買 03/14 10:10
10F:→ niceshotse: 3C商品很多實體店面都有提供展示品,這樣你就沒有沒看 03/14 10:11
11F:→ niceshotse: 到商品的問題了... 03/14 10:11
12F:推 hjgx: 我是賣家給你公道話 10%不算多 了事心安 03/14 11:44
13F:推 ptt3592: 可否借請教一下,全新過期物品拍賣,物品訊息清楚寫明 03/17 19:55
14F:→ ptt3592: 全親過期降價出清,買家下單付款,收到物品後說沒看到有 03/17 19:58
15F:→ ptt3592: 寫過期,請教,這屬於頭七嗎?得要求退貨嗎?謝謝 03/17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