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row (寬哥)
看板LAW
標題[問題] 交通違規申訴
時間Sat Mar 5 20:50:04 2016
Hi,
小弟的爸爸開車行經平交道時,
警鈴作響同時已經進入平交道範圍,
所以盡速駛離通過平交道。
但是在經過之後,被巷子衝出來的警察攔下來並開單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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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監理站查罰單,看到金額嚇了一跳 49,500
我當然相信我爸爸沒有闖越平交道,或是如罰單上所謂的"強行通過"。
去電罰單上的電話號碼,該開單警員表示若不服取締,
可在罰單開單七日後至監理站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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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的狀況是:
1.警鈴作響同時,已進入平交道範圍
2.進入平交道範圍時,遮斷器並未作動
問題:
不知道平交道監視畫面會保留多久時間,因為爸爸的車並無安裝行車紀錄器。
若處理申訴的單位以監視畫面未保留為由,要我們舉證的話,不知道該如何處裡。
想知道舉證是警察要證明我爸爸有闖越平交道,
還是我們要舉證警鈴作響時已經進入平交道範圍。
大家是否能提供建議,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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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niceshotse: 先釐清,他進入平交道範圍時,前後有其他車輛? 03/05 21:09
2F:→ niceshotse: 2.進入平交道範圍時,聽到警鈴響他沒有立刻停下? 03/05 21:10
3F:→ kilrow: 前方無車輛,所以有足夠空間通過。且進入平交道範圍的程 03/05 21:21
4F:→ kilrow: 度已經是前輪快到鐵道了。謝謝大大。 03/05 21:21
5F:→ afflect: 第二根柵欄放下前 是否已經完成通過? 是的話 檢舉這警察 03/06 01:34
6F:→ afflect: 專業知識不足 嚴重影響平民生活 03/06 01:35
7F:推 loveloser: 不遵守看守人員之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或警鈴已響 03/06 01:44
8F:→ loveloser: 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 <--沒有什麼第二根柵欄 03/06 01:45
9F:→ loveloser: 的規定 只要響了才進入到平交道 就違規了 唯一爭議的點 03/06 01:47
10F:→ loveloser: 就只有你爸是響之前就進入 還是未進入聽到響了才加速進 03/06 01:48
11F:→ kilrow: 我帶我爸實際到現場看,他是在鐵軌的時候,警鈴開始響,就 03/06 09:07
12F:→ kilrow: 儘速通過的。不是在黃網線上聽到鈴聲才加速通過。現在已經 03/06 09:07
13F:→ kilrow: 申請線上申訴了,就等調閱監視畫面重新裁定。是怕會不會以 03/06 09:07
14F:→ kilrow: 監視畫面未保留為由,要我們舉證,而不是開單員警要舉證。 03/06 09:07
15F:→ kilrow: 謝謝。 03/06 09:07
16F:→ maniaque: 平交道的爭議比較大,建議先跟鐵路局取得影像或申請保存 03/06 09:22
17F:→ maniaque: 映像中,釘東釘東開始,大平交道還沒進入網狀區就不該進了 03/06 09:23
18F:→ maniaque: 被卡在裡面的就要儘速離開 03/06 09:23
19F:→ saltlake: 機關的監視畫面保留正常預期有規定保留期限 在期限內 03/06 10:35
20F:→ saltlake: 申請卻號稱已銷毀 這種合理的該認為對方舉證有失 該對 03/06 10:36
21F:→ saltlake: 你們的主張做有利的心證...可話說回來 我國實務是否這樣 03/06 10:36
22F:→ saltlake: 那得看實務經驗豐富的網友補充 03/06 10:37
23F:推 tgsh: 現在開單員警應該都有拍畫面吧 03/06 12:52
24F:→ maniaque: 樓上,不一定.... 03/06 12:58
25F:推 scott2009: 真的不一定 03/06 14:42
26F:→ afflect: loveloser沒在看內文 03/06 21:21
27F:→ afflect: 就是因為"時間性"的東西難以判定 才用柵欄來輔助判定 03/06 21:27
28F:→ kilrow: 我到該平交道看警鈴響的時候,過三秒遮斷器才開始作動, 03/06 22:44
29F:→ kilrow: 老爸說遮斷器(欄杆)都還沒動他就已經通過平交道了,且警 03/06 22:44
30F:→ kilrow: 察也不是一直站在旁邊錄影蒐證,而是從巷子衝出來攔車。 03/06 22:44
31F:→ kilrow: 更奇怪的問題是問我爸是從事什麼職業,是當老闆嗎?好像是 03/06 22:44
32F:→ kilrow: 在問罰單付不付得起的樣子。我想就等監視畫面調出來看,若 03/06 22:44
33F:→ kilrow: 確實違規就繳納罰鍰。我絕對相信我爸所敘述的經過。只是處 03/06 22:44
34F:→ kilrow: 理申訴的單位是去函開單的鐵路警察局,也擔心會不會是球 03/06 22:44
35F:→ kilrow: 員兼裁判的裁定方式。等明天公家機關上班我會再繼續追蹤 03/06 22:44
36F:→ kilrow: 申訴進度。謝謝各位的建議。 03/06 22:44
37F:→ saltlake: 就事論事的話 就看各自主張跟舉證了 03/06 23:01
38F:推 loveloser: 什麼時間性?法規就清楚定義了 那來柵欄判定法 有這解 03/07 07:39
39F:→ loveloser: 釋文? 03/07 07:39
40F:推 loveloser: 如果有拜託讓我增長見聞一下 03/07 07:42
41F:→ sindyevil: 鈴聲/警報聲什麼時候出現的? 03/07 09:03
42F:→ kilrow: 樓上大大。在進入平交道範圍後響的。車頭已在鐵軌附近。 03/07 10:20
43F:→ kilrow: 如果以54條來看,警鈴響、號誌燈已顯示,就要立即停下的 03/07 11:00
44F:→ kilrow: 話,我爸大概是要停在鐵軌上了。我查資料是當已經進入平 03/07 11:00
45F:→ kilrow: 交道範圍,警鈴響時,要儘速通過。且前方又沒有車,表示 03/07 11:00
46F:→ kilrow: 有足夠空間。警察這樣子開單,非常有爭議。所以才會申訴要 03/07 11:00
47F:→ kilrow: 求調閱監視畫面。樓上大大提到時間性與第二柵欄,或許是一 03/07 11:00
48F:→ kilrow: 個判定的方式之一。當然不希望我爸這件事創了一個新的判 03/07 11:01
49F:→ kilrow: 例或解釋文。只希望這件事情順利的註銷罰單。謝謝各位的 03/07 11:01
50F:→ kilrow: 建議。 03/07 11:01
51F:→ sindyevil: 只會有裁定或判決書而已,不用想太多. 03/07 12:32
52F:→ afflect: 法為基礎 依理判斷實況 法官不是書呆子唷 03/09 00:50
53F:→ afflect: 白色恐怖 之所以是恐怖 因為他不用舉證 03/09 00:51
54F:→ afflect: kilrow已經清楚告訴loveloser了 03/09 00:52
55F:→ afflect: 又或者幹嘛要設計 柵欄是前後依序放 何不是同是放 03/09 00:53
56F:→ afflect: 想想就知道 以你的想法就是根本不該設置柵欄囉 03/09 00:53
57F:→ afflect: 車已進入評交道範圍,警鈴響時,要儘速通過。 03/09 00:54
58F:推 renjacheng: 有申訴的後續嗎?常遇到這種尷尬的時間點,想參考一下 03/22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