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therman (☆棟★)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網購被告侵占的疑慮
時間Mon Feb 22 21:29:52 2016
各位法律高手大家好:
小弟最近被告侵占,東西金額不大2000元左右,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
我在一個網站詢問一套課程,但就只是詢問的情況下他們就寄來一套書了。
大約前前後推諉大概一個月後她們要求寄回(我跟他們曾未用過手機講過話
僅用EMAIL聯繫)並且他們在EMAIL信件說願意付郵資費。
但老實講我並不相信(因為曾未說過話,我有給電話給他們,我沒她們的電話)
之後我有考慮要上他們的課程,所以就答應,但一直並未付錢(
因為自己的狀況(考試)上一直未回覆也未付款),所以被告侵占。
我很納悶的是如果對方有採取積極作為(打電話)或許就沒事了。
可是對方寧願選擇提告,現在法院給我兩個禮拜搜證,看能否蒐集到
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我想問一下各位大大的處理方式?
如果能夠證明自己沒有侵占意圖,是否代表無罪,或者有什麼方式能夠化解。
有在信件上談和解過,對方無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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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ery1120: 消保法20條,看看有沒有符合要件 02/22 21:58
2F:→ maniaque: 個人比較傾向去看原PO整個事件經過的資料,而非這篇陳述 02/22 22:02
3F:→ kery1120: 不過縱使是有要約,貨物寄來了沒付錢也只是民事糾紛, 02/22 22:05
4F:→ kery1120: 不會成立侵佔 02/22 22:05
5F:推 lindsaychoi: 自己蒐證?不對吧!被告並不用自己證明自己無罪,是 02/22 22:38
6F:→ lindsaychoi: 檢方必須證明你有罪 02/22 22:38
7F:→ malemma: 只是詢問,對方就有你地址?你一定勾了某些選項 02/23 09:09
8F:→ letherman: 對,對方有我的地址是因為之前有送書活動 所以給了地址 02/23 17:28
9F:→ letherman: 另外如果只是消費糾紛被告侵占能反控原告謊報刑案嗎? 02/23 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