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看板LAW
標題[請益] 飯局上菜糾紛
時間Fri Feb 12 14:34:54 2016
過年期間到餐館用餐的還不少
熱鬧之餘卻也看到些糾紛 比較多的是上菜問題
到飯店用餐 顧客和店家對於點的菜色種類和價位
達成合意之後 店家會逐漸把顧客所定的一道或多道菜
送上來
但有時候其中一兩道菜會因為種種原因沒來
特別是店家的菜單和點菜單內容不一致的時候
菜單多是有價位和菜名以及菜餚照片者 有時候上面會註明
某道菜暫停供應
點菜單則是簡單列上桌號和菜名以供在相應空格寫上數量
和最後數量與總價加總
這兩者內容不必然一致 餐廳負責某桌上菜的人也不必然
固定某人
於是就發生顧客項餐館人員解釋某些菜一直沒來 服務員也
多帶笑表示會去催 結果還是遲遲沒來
有時候顧客就會不滿表示這些遲了的菜不要了 但是服務員
多會用各種言語表示不可以: 比如菜已經開始做了 (但是講了
幾次也是沒來)
這時候到底是顧客要求己方得無義務撤銷遲菜有法律根據
還是店方主張己方得無義務把持這些菜價被收到有法律根據?
契約的完成確實有時效一項 遲到可拒收 但是人親自到餐廳
用餐 實務上似乎沒聽過客人要求每道菜送上桌的時間....
但據此讓餐廳毫無時限地自由上菜 對餐廳的履約要求又過低
不知大家見解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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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ilungsheng: 沒這問題...有時對於會要走法律也是蠻疑惑的QQ" 02/12 18:47
只是這過年間恰巧多遇了幾宗這類糾紛
真鬧上法庭的倒還沒聽過
只是有興趣真從契約法角度看看能有啥有趣見解
畢竟法律解決不了的就怨不了人民不依法解決問題
問題總是要解的
3F:推 guitarvolley: 推樓上XDD 02/12 19:14
4F:→ iscu: 上菜時間是可以要求的 這個事先講好即可 02/12 19:43
※ 編輯: saltlake (220.136.219.98), 02/12/2016 20:45:08
※ 編輯: saltlake (220.136.219.98), 02/12/2016 20:46:47
5F:→ a9301040: 可以,他說做了,你就問他什麼時候出菜 02/12 22:38
6F:→ a9301040: 逾時就給付遲延,說不定還可主張民255 02/12 22:40
說得也是 果然光讀法條不行 還得腦子會活用
※ 編輯: saltlake (220.136.219.98), 02/13/2016 00:24:57
7F:→ Lailungsheng: 那需要錄音嗎? 02/13 00:52
8F:→ g758085231: 沒約定或沒共識 民153 結果還是法院解決XD 02/13 01:18
9F:→ sindyevil: 我都乾脆退。 02/13 07:57
10F:推 hjgx: 如果你有掉頭就走的勇氣 就贏了 02/14 01:28
大哥 飯店有的是跑堂的攔你
※ 編輯: saltlake (61.228.130.227), 02/14/2016 14:40:08
11F:推 hjgx: 攔法律人?妨礙自由伺候 02/14 22:07
竊笑 原來暗藏把民事問題跟刑事掛勾的技巧
不過既然本版是法學板 也許再想想契約法學方面的解法?
※ 編輯: saltlake (61.228.130.227), 02/14/2016 22:54:50
12F:推 hjgx: 這種不清不楚的契約,你告不了他,他也告不了你,一言不合當 02/15 01:40
13F:→ hjgx: 然是走為上策,時間也是錢啊 02/15 01:40
狹路相逢勇者勝以及三十六計走為上策 XD
※ 編輯: saltlake (220.136.214.51), 02/15/2016 05:3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