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usday (愛上秋天的時候)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車禍處理問題~文長
時間Mon Jan 25 10:44:07 2016
去年騎機車時發生車禍,地點在台中市的河南路跟向上路交叉口發生車禍,我行駛在向上
路準備左轉河南路的時候對方騎乘機車感覺車速過快緊急煞車雷殘滑向我發生碰撞,位置
大約像圖片
我方方向
http://i.imgur.com/QLSla2S.jpg
對方方向
http://i.imgur.com/fZlOxff.jpg
當時對向有一台汽車要左轉,然後我行進中準備到路口中心停下來看有沒有車的時候發生
的。
事後也根據標準流程報警等等.........
第一次上調解時候對方一直說我沒有兩段式左轉才會發生車禍(該路口不需兩段式左轉)
,並開出將近30萬的和解金,對方受傷(右側遠端橈骨粉碎性骨折及一些皮外傷),車損
等......我方堅持肇事原因不明確如何和解?且金額過大不如直接走法院好了。這時候只有
警方的初判表,原因寫我方左轉未依規定,對方疑似超速。路口監視器畫面有拍到經過,
但是只有我這邊的方向的畫面,所以看起來是我侵害到對方路權。且對方原本行駛於外車
道突然到路口時切進來內側車道,然後發現我緊急煞車才倒地,這部分有涉及不當變換車
道嗎?
接下來就收到檢察官的傳票,於是開了偵查庭,庭上我堅持需要送鑑定釐清肇事責任,事
後車鑑會認為我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然後我再申請覆議,結果也是跟車鑑會的報告一樣
。
目前正在等開法院第一次開庭(準備程序)。
問題來了
1.交通道路安全處罰條例中102條第五項提到左轉車左轉時應行駛至路口中心處,並不得
佔用對向來車車道搶先左轉。該如何界定什麼是路口中心處?而且禮讓直行車的動作應該
怎樣做才是禮讓?我已經減速準備停下來,總不可能剛好雙方都到路口發生車禍就說是轉
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吧。
2.車鑑會的報告中不是應該針對雙方的行車速度,方向等做出分析嗎?為什麼在報告中都
沒看到有關的分析。
3.車鑑會的報告寫我們發生碰撞才致對方倒地,這部分監視器拍到在發生碰撞前對方已經
失控了,這樣怎麼說因為發生碰撞才倒地?
4.目前準備程序我該就直接接受車鑑會的說法全認了,還是依照我的疑問向法官陳述?怕
是不是讓法官認為我在硬拗。
發生車禍才知道保險第三人的重要,真無奈~
Ps:我方一點受傷都沒有,連車損也沒有
還請神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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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usticesword: 鑒定後責任分配是幾比幾? 01/25 11:26
2F:→ maniaque: 就單純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而對方若已經完成變換車道 01/25 11:36
3F:→ maniaque: 那他就已經取得路權,換言之看誰先完成動作為準 01/25 11:36
4F:→ maniaque: 超速通常無法拿來作為理由..... 01/25 11:37
5F:→ maniaque: 頂多作為減損求償比例的情況(如不超速可以傷少一些) 01/25 11:37
6F:→ maniaque: 而從1~4 的文字陳述,個人認為原PO還是不認為有錯,對吧.. 01/25 11:38
7F:→ maniaque: 原PO怎沒有慶幸對方不是開一輛20T大卡車??? 01/25 11:39
8F:推 SShirakawa: 1.如果你減速停下的位置已經在對方車道上,你責任大 01/25 12:44
9F:→ SShirakawa: 2.沒科學儀器證明對方超速,也沒可供換算的跡證。 01/25 12:46
10F:→ SShirakawa: 3.若無法提出反證,原則上會採信車鑑會的報告。 01/25 12:48
11F:→ SShirakawa: 4.你提疑問要能舉證,沒證據法官不會採納。 01/25 12:52
12F:→ kousday: 我想表達的是既然法規規定左轉車要停在道路中心處,那我 01/26 07:36
13F:→ kousday: 在移動到路口中央處的時候對方因為沒注意到我所以緊急煞 01/26 07:36
14F:→ kousday: 車倒地,這樣也算是我沒有禮讓他嗎?且路口中央並沒有明 01/26 07:36
15F:→ kousday: 確的標線那這樣要怎麼準確的到路口中央待轉?那這條法規 01/26 07:36
16F:→ kousday: 不是很運氣的法規嗎?沒事算運氣好。有事就是你沒禮讓直 01/26 07:36
17F:→ kousday: 行車?我不是不認為我有錯,只是今天法規叫我用這樣的方 01/26 07:36
18F:→ kousday: 式左轉結果再反過來說你沒禮讓,這樣叫人如何接受?且事 01/26 07:36
19F:→ kousday: 故得路口並不是很四方的十字路口,所以我才覺得奇怪,是 01/26 07:36
20F:→ kousday: 依據怎麼樣的標準說我沒有禮讓對方呢? 01/26 07:36
21F:→ kousday: 鑑定後應該是7:3吧 01/26 07:38
23F:→ SShirakawa: Node=43868&mp=117003 01/26 09:39
24F:→ SShirakawa: 連結內有你要的答案 01/26 09:39
25F:→ justicesword: 根據我開庭的經驗,車禍案件法官通常都是以肇事責 01/26 10:00
26F:→ justicesword: 任鑒定的結果為準。 01/26 10:00
27F:推 volkov: 你想扭轉,必須請熟的律師了,沒律師無法對抗鑑定報告 01/26 17:35
28F:→ pippen2002: 何不問老母被撞得那位?? 02/14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