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sir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刑法的時事問題
時間Fri Jul 1 15:32:45 201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01/8/2u9zc.html
簡單是說
一名無照駕駛的少年甲
騎車沒有二段式左轉
遭後方開車的駕駛乙撞上
乙下車察看卻沒有放置警告標示
使得受傷躺地的少年甲
被另外一輛酒駕的丙輾過頭
有報導寫說
乙以過失致死
丙以酒駕跟肇事逃逸
分別移送法辦
丙的部分應該沒有問題
乙呢?
乙是無罪嗎?
先不管甲有沒有無照駕駛
甲違規左轉
所以乙撞上甲應該是無故意過失吧
但是後面的"沒有放置警告標示"
這個行為會使乙有過失致死的責任嗎?
這邊有涉及的不作為犯的部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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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216.189
1F:→ Photobiotic:對方違規不代表就可以撞上去,除非沒有期待可能性~ 07/01 15:39
2F:→ nasir:對方違規不代表就可以撞上去 但是代表無預見可能性吧 07/01 15:50
※ 編輯: nasir 來自: 111.248.216.189 (07/01 15:54)
3F:→ nasir:聽刑法老師說過 汽車在高速公路撞死亂闖入高速公路的機車 07/01 15:54
4F:→ nasir:駕駛 也是適用刑法12條無罪 07/01 15:54
5F:→ yuusnow:那不能一概而論囧 那是因為該案認為高速公路不會出現機車 07/01 16:19
6F:→ yuusnow:所以被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並未也不會預見到機車出現 07/01 16:19
7F:→ yuusnow:但這不一樣0.0 這是平面道路,有安全距離的問題,他撞上 07/01 16:20
8F:→ yuusnow:去是否未保持安全距離? 或是有什麼另外的違規? 都不清楚 07/01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