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sir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刑法的时事问题
时间Fri Jul 1 15:32:45 2011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01/8/2u9zc.html
简单是说
一名无照驾驶的少年甲
骑车没有二段式左转
遭後方开车的驾驶乙撞上
乙下车察看却没有放置警告标示
使得受伤躺地的少年甲
被另外一辆酒驾的丙辗过头
有报导写说
乙以过失致死
丙以酒驾跟肇事逃逸
分别移送法办
丙的部分应该没有问题
乙呢?
乙是无罪吗?
先不管甲有没有无照驾驶
甲违规左转
所以乙撞上甲应该是无故意过失吧
但是後面的"没有放置警告标示"
这个行为会使乙有过失致死的责任吗?
这边有涉及的不作为犯的部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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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8.216.189
1F:→ Photobiotic:对方违规不代表就可以撞上去,除非没有期待可能性~ 07/01 15:39
2F:→ nasir:对方违规不代表就可以撞上去 但是代表无预见可能性吧 07/01 15:50
※ 编辑: nasir 来自: 111.248.216.189 (07/01 15:54)
3F:→ nasir:听刑法老师说过 汽车在高速公路撞死乱闯入高速公路的机车 07/01 15:54
4F:→ nasir:驾驶 也是适用刑法12条无罪 07/01 15:54
5F:→ yuusnow:那不能一概而论囧 那是因为该案认为高速公路不会出现机车 07/01 16:19
6F:→ yuusnow:所以被告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并未也不会预见到机车出现 07/01 16:19
7F:→ yuusnow:但这不一样0.0 这是平面道路,有安全距离的问题,他撞上 07/01 16:20
8F:→ yuusnow:去是否未保持安全距离? 或是有什麽另外的违规? 都不清楚 07/01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