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miba (amiba)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家父被告 二十幾年的房子可能面臨拆屋還地
時間Thu Mar 10 13:03:06 2011
以下是幫我朋友代po的
請各位幫忙給予建議
她沒有ptt帳號 但回應或信件我會一一轉寄或告知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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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父是開店的店主
從我生下來之前就已經開始 到現在算一算也將近二十五年了
地並不是我家的 但因為當初與地主認識
對方答應讓家父在上面蓋房開業 (就我所知應是口頭答應)
二十幾年來也並沒有任何問題
前一陣子地主去世了
地主的兒子長年在外 只想把地快點脫手換現金
於是就賣給了現任地主
沒想到最近 現任地主一狀告上法院 希望拆屋還地
家父曾請人去溝通 對方態度卻很強硬
表明除非家父用高價收買 不然就拆屋
(或許明白家父對店面也有感情 不希望現在就關掉生意 就趁機抬高價位)
家父後來也有問對方是否能夠用租的
但對方拒談拒見 對方律師告知 既已進法律程序 就一切從法律解決
目前狀況是已經開過一次庭
家父說 地主本人也沒有出面 全程都是由對方律師安排
不過地主本身是由高等學府的法律系畢業的 背景富裕也有些權力
諒我們怎麼研究都不會比他們懂吧
感覺起來就是不管如何我們都是敗訴的機率好高...
我目前人在國外讀書 也不懂法律
心裡很急 卻根本無能為力
我很心疼我的父親沒有能力抵抗
法律似乎也是說地主比屋主權力大
想請問專業的各位 在這情況下 家父還有可能獲勝嗎
就算是看在家父已經長年營業
或地主才收購地不久的份上 有沒有辦法談更好的條件呢
還是我們就只能選擇拆屋關店 或用比市價更高的錢去買這一塊地
真心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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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9.115.241.240
1F:推 guanquan:你們可以拼看看,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但是~成功機率不高 03/10 13:16
2F:推 scott2009:已經起訴了,況且時效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可以不附理由異議 03/10 13:17
3F:→ scott2009:地政機關一定會駁回要求兩造去法院做實體審查 03/10 13:18
4F:→ yuusnow:這官司原PO父不可能會贏,時效取得地上權需是未登記之 03/10 13:40
5F:→ yuusnow:不動產,此筆不動產有登記,故時效取得已不可能 03/10 13:41
6F:→ yuusnow:你們提不出合法佔有之權源證據,地主不能拆別人在他地上 03/10 13:43
7F:→ yuusnow:蓋的建物嗎@@? 你們跟前前地主之間感情有多好,那不是 03/10 13:44
8F:→ yuusnow:法律要看的,法律只看現任地主要求你們拆,而你們提不出 03/10 13:45
9F:→ yuusnow:可合法佔有的證據(可能是租的 買建物...等等) 03/10 13:46
10F:→ yuusnow:那如果不拆,對現任地主不是很不公平? 對他來說,你們就 03/10 13:46
11F:→ yuusnow:是在不合法的狀態下在他的地上蓋房,他為什麼不能要求你 03/10 13:47
12F:→ yuusnow:們拆.... 所以這種人情的借地蓋屋很容易出問題的~ 03/10 13:48
13F:推 scott2009:如果可以舉證當時確有租賃合意,是否優先承購有理由塗銷 03/10 14:33
14F:→ scott2009:還請各位提出見解 03/10 14:33
15F:推 RobertAlexy:請律師啊 03/10 14:58
16F:推 scott2009:60台上4195見解認為已登記的仍可以為時效取得地上權 03/10 15:05
17F:→ yuusnow:但那只限於對方未提告的時候不是? 對方已提告 03/10 16:24
18F:→ yuusnow:而原PO他們也不是租(文中說借給他們蓋房子) 03/10 16:24
19F:→ yuusnow:看來就走向1.拆屋還地 2.高價買回了 QQ 03/10 16:25
20F:→ yuusnow:如果他們當年是用租的,好解決,但是看來不是 03/10 16:26
21F:→ carlkan:民法772條已修法肯認已登記之土地可以時效取得地上權 03/11 10:39
22F:→ carlkan:但即便如此~~要時效取得還是很難啦 03/11 10:40
謝謝大家的建議
稍早我已將留言全數轉於原po
以下是原po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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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們的回覆
離我寫的上一封我事後有跟家父談了一下更了解狀況
才發現情況複雜 當初有聽沒有全懂
所以想再作些補充
我誤會的是 房子其實並不是家父蓋的
而是很多年前家父和別人買的
但是地卻不是屋主的
後來地主有告家父和前屋主侵佔
(我一直以為是家父認識地主才有可能在上面開業那麼久...)..
只是後來可能因為當時家父的確是有買賣房屋動作所以敗訴
所以店就一直持續開到直到地主過世
敗訴後這位地主就把地抵押給別人
也就是現在的地主
前陣子他突然過世
地的抵押債主也就是現任地主 就依法來要地
而在此想回yuusnow的是
家父並不認為自己應該可以在不合法情況下蓋房
而是家父在表明願意買地時
地主卻趁機向家父要求市面價的三倍才願意賣
如果只是比市價高一點 家父一定會買下來的
還有 謝謝其他所有人的答覆
我會盡量查看你們說的民法跟地上權並且再跟家父討論
最後想問的是
家父目前的確佔有地 只是不到五坪 這樣對官司會有影響嗎
還有如果敗訴 拆屋是否一定還要自己出錢 跟得付依地主要求的"過去的沒給的房租"
謝謝
※ 編輯: iamamiba 來自: 69.115.241.240 (03/11 13:40)
23F:→ alawyer:找律師吧,這案件有很多可以研究。 03/11 15:28
24F:→ yuusnow:我沒有說你們是在不合法的情況下蓋屋= = 03/11 21:43
25F:→ yuusnow:而是你們提不出可以對抗地主的合法權源好嗎... 03/11 21:44
26F:→ yuusnow:何況其實也不是你們蓋的....一般來說較少人會去買只有房 03/11 21:46
27F:→ yuusnow:沒有地的房子@@ 但既然可以買賣,那建物應該是有登記的 03/11 21:47
28F:→ yuusnow:對方目前不曉得有告什麼,但假如要付租金,他也只能請求 03/11 21:48
29F:→ yuusnow:他買地之後的租金 03/11 21:49
以下為原po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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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父有找律師 是朋友認識的
等所有庭都開完
接下來就是等判決
家父了解敗訴機率
我們也沒有辦法以地主要求的價錢購買
所以已經有要關店的心理準備
我不懂法律 所以也只能做到上網查資料跟提問題
很謝謝你們的回覆和建議
※ 編輯: iamamiba 來自: 75.30.109.13 (03/14 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