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miba (amiba)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家父被告 二十几年的房子可能面临拆屋还地
时间Thu Mar 10 13:03:06 2011
以下是帮我朋友代po的
请各位帮忙给予建议
她没有ptt帐号 但回应或信件我会一一转寄或告知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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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父是开店的店主
从我生下来之前就已经开始 到现在算一算也将近二十五年了
地并不是我家的 但因为当初与地主认识
对方答应让家父在上面盖房开业 (就我所知应是口头答应)
二十几年来也并没有任何问题
前一阵子地主去世了
地主的儿子长年在外 只想把地快点脱手换现金
於是就卖给了现任地主
没想到最近 现任地主一状告上法院 希望拆屋还地
家父曾请人去沟通 对方态度却很强硬
表明除非家父用高价收买 不然就拆屋
(或许明白家父对店面也有感情 不希望现在就关掉生意 就趁机抬高价位)
家父後来也有问对方是否能够用租的
但对方拒谈拒见 对方律师告知 既已进法律程序 就一切从法律解决
目前状况是已经开过一次庭
家父说 地主本人也没有出面 全程都是由对方律师安排
不过地主本身是由高等学府的法律系毕业的 背景富裕也有些权力
谅我们怎麽研究都不会比他们懂吧
感觉起来就是不管如何我们都是败诉的机率好高...
我目前人在国外读书 也不懂法律
心里很急 却根本无能为力
我很心疼我的父亲没有能力抵抗
法律似乎也是说地主比屋主权力大
想请问专业的各位 在这情况下 家父还有可能获胜吗
就算是看在家父已经长年营业
或地主才收购地不久的份上 有没有办法谈更好的条件呢
还是我们就只能选择拆屋关店 或用比市价更高的钱去买这一块地
真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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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9.115.241.240
1F:推 guanquan:你们可以拼看看,主张时效取得地上权。但是~成功机率不高 03/10 13:16
2F:推 scott2009:已经起诉了,况且时效取得土地所有权人可以不附理由异议 03/10 13:17
3F:→ scott2009:地政机关一定会驳回要求两造去法院做实体审查 03/10 13:18
4F:→ yuusnow:这官司原PO父不可能会赢,时效取得地上权需是未登记之 03/10 13:40
5F:→ yuusnow:不动产,此笔不动产有登记,故时效取得已不可能 03/10 13:41
6F:→ yuusnow:你们提不出合法占有之权源证据,地主不能拆别人在他地上 03/10 13:43
7F:→ yuusnow:盖的建物吗@@? 你们跟前前地主之间感情有多好,那不是 03/10 13:44
8F:→ yuusnow:法律要看的,法律只看现任地主要求你们拆,而你们提不出 03/10 13:45
9F:→ yuusnow:可合法占有的证据(可能是租的 买建物...等等) 03/10 13:46
10F:→ yuusnow:那如果不拆,对现任地主不是很不公平? 对他来说,你们就 03/10 13:46
11F:→ yuusnow:是在不合法的状态下在他的地上盖房,他为什麽不能要求你 03/10 13:47
12F:→ yuusnow:们拆.... 所以这种人情的借地盖屋很容易出问题的~ 03/10 13:48
13F:推 scott2009:如果可以举证当时确有租赁合意,是否优先承购有理由涂销 03/10 14:33
14F:→ scott2009:还请各位提出见解 03/10 14:33
15F:推 RobertAlexy:请律师啊 03/10 14:58
16F:推 scott2009:60台上4195见解认为已登记的仍可以为时效取得地上权 03/10 15:05
17F:→ yuusnow:但那只限於对方未提告的时候不是? 对方已提告 03/10 16:24
18F:→ yuusnow:而原PO他们也不是租(文中说借给他们盖房子) 03/10 16:24
19F:→ yuusnow:看来就走向1.拆屋还地 2.高价买回了 QQ 03/10 16:25
20F:→ yuusnow:如果他们当年是用租的,好解决,但是看来不是 03/10 16:26
21F:→ carlkan:民法772条已修法肯认已登记之土地可以时效取得地上权 03/11 10:39
22F:→ carlkan:但即便如此~~要时效取得还是很难啦 03/11 10:40
谢谢大家的建议
稍早我已将留言全数转於原po
以下是原po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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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们的回覆
离我写的上一封我事後有跟家父谈了一下更了解状况
才发现情况复杂 当初有听没有全懂
所以想再作些补充
我误会的是 房子其实并不是家父盖的
而是很多年前家父和别人买的
但是地却不是屋主的
後来地主有告家父和前屋主侵占
(我一直以为是家父认识地主才有可能在上面开业那麽久...)..
只是後来可能因为当时家父的确是有买卖房屋动作所以败诉
所以店就一直持续开到直到地主过世
败诉後这位地主就把地抵押给别人
也就是现在的地主
前阵子他突然过世
地的抵押债主也就是现任地主 就依法来要地
而在此想回yuusnow的是
家父并不认为自己应该可以在不合法情况下盖房
而是家父在表明愿意买地时
地主却趁机向家父要求市面价的三倍才愿意卖
如果只是比市价高一点 家父一定会买下来的
还有 谢谢其他所有人的答覆
我会尽量查看你们说的民法跟地上权并且再跟家父讨论
最後想问的是
家父目前的确占有地 只是不到五坪 这样对官司会有影响吗
还有如果败诉 拆屋是否一定还要自己出钱 跟得付依地主要求的"过去的没给的房租"
谢谢
※ 编辑: iamamiba 来自: 69.115.241.240 (03/11 13:40)
23F:→ alawyer:找律师吧,这案件有很多可以研究。 03/11 15:28
24F:→ yuusnow:我没有说你们是在不合法的情况下盖屋= = 03/11 21:43
25F:→ yuusnow:而是你们提不出可以对抗地主的合法权源好吗... 03/11 21:44
26F:→ yuusnow:何况其实也不是你们盖的....一般来说较少人会去买只有房 03/11 21:46
27F:→ yuusnow:没有地的房子@@ 但既然可以买卖,那建物应该是有登记的 03/11 21:47
28F:→ yuusnow:对方目前不晓得有告什麽,但假如要付租金,他也只能请求 03/11 21:48
29F:→ yuusnow:他买地之後的租金 03/11 21:49
以下为原po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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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父有找律师 是朋友认识的
等所有庭都开完
接下来就是等判决
家父了解败诉机率
我们也没有办法以地主要求的价钱购买
所以已经有要关店的心理准备
我不懂法律 所以也只能做到上网查资料跟提问题
很谢谢你们的回覆和建议
※ 编辑: iamamiba 来自: 75.30.109.13 (03/14 10:35)